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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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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36 证券简称:弘业期货 公告编号:2023-003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期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期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3年2月15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2月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H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另行发布通知;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9号金融城二期A4幢21层21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特别提示

议案1及议案2已经公司2022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场所及注册地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议案2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及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A股股东: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效持股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3年2月10日17: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9号金融城2期A4幢弘业期货证券部,邮编:210019,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件:zqb@ftol.com.cn。

(2)H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另行发布通知。

2、登记时间:A股股东于2023年2月10日9:30-11:30,13:00-16:00办理登记手续。H股股东登记时间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另行发布通知。

3、登记地点:A股股东登记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9号金融城2期A4幢弘业期货证券部,H股股东登记地点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另行发布通知。

4、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黄海清

联系电话:025-52278884

电子邮箱:zqb@ftol.com.cn

5、特别提醒: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等防护用品,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维护股东及参会人员健康安全,同时依法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倡议有条件的股东选择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

6、会议费用: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7、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36”,投票简称为“弘业投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表二: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为2023年 月 日,本次受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1236 证券简称:弘业期货 公告编号:2023-004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股票(证券简称:弘业期货,证券代码:001236)于2023年1月18日、2023年1月19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采用电话和书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2年度业绩正在核算中,如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年度业绩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需披露的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于2023年1月31日前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司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未公开的年度业绩信息。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拟定于2023年3月30日披露,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请关注公司定期报告。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刊登的有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的问询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