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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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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23-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3-004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9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23年1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票9份,收回9份。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2月6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桥东南角泛海国际售楼处二层大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月30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3-005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5)首席合伙人:吕江

(6)基本介绍

永拓是一家现代咨询服务机构,经国家审计署批准,于1993年成立,是全国审计系统第一家加入国际会计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经财政部和审计署批准,永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永拓成为尼克夏国际成员所。2007年,经香港政府批准,永拓在香港成立了永拓富信(香港)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底,永拓完成由有限责任公司向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2019年,永拓通过香港FRC财务汇报局认证,获得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审计许可。

永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7)人员信息

上年度末(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04人,上年度末(2021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67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6人。

(8)财务情况

最近一年(2021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37,568万元;最近一年(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1,909万元;最近一年(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4,756万元。

(9)客户情况

上年度(2021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3家;上年度(2021年末)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3家。永拓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3,008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元。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质押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永拓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情况

近三年,永拓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本次项目合伙人以及审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李进、郭军,相关情况如下:

(1)李进:现任职永拓合伙人。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永拓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郭军:现任职永拓合伙人。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永拓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本次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马向军,相关情况如下:

马向军,现担任永拓质量控制合伙人、总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年开始在永拓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6家。

2. 诚信记录

本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 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永拓2022年度审计收费总额为300万元(含增值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8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略有下降。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永拓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

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永拓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永拓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在2021年度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续聘永拓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永拓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特此声明:我们出具本事前认可意见,不表明我们有义务在董事会会议上对上述议案投赞成票。

2. 独立意见

永拓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本次续聘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聘请永拓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3-006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2月6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2月6日9:15一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鉴于目前疫情形势,为保障股东、股东代理人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30日

(七)出席会议对象

1. 凡于2023年1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桥东南角泛海国际售楼处二层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上述议案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如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提供股东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须另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股东代理人出席,须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上述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二)登记时间:2023年2月6日14:00-14:2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桥东南角泛海国际售楼处二层大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2。

五、其他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22层

联 系 人:李秀红

联系电话:010-85259655

联系邮箱:lixiuhong@fhkg.com

指定传真:010-85259797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2.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1. 本次议案采用常规投票,常规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选一项,以打“√”为准。

2. 如果委托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权未做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附件2: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0046”,投票简称为“泛海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三)本次会议未设置总议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如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2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