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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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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2023-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2023-005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现金方式向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国资”)转让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合地产”)、长春经开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物业”)100%股权重大交易事项。六合地产主营房地产开发业务、经开物业主营物业管理业务,如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公司将实现对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业务的全面去化,集中资源发展智能制造产业,推动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 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经开国资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最终交易方案、交易价格等尚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或评估结果等作进一步论证和协商,并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后方能确定,交易能否顺利实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已就本次交易事项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并启动项目工作,预计将自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起6个月内披露本次交易相关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围绕数字化、智能化的发展方向,为全面聚焦并集中资源发展智能制造产业、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经开国资转让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六合地产、经开物业100%股权,以实现对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业务的去化。

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经开国资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关联人关系介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开国资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人基本情况

经开国资除持有公司股权外,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未向公司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经开国资资信状况良好,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六合地产

六合地产目前经营正常,公司持有的六合地产股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经开物业

经开物业目前经营正常,公司持有的经开物业股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系公司聚焦智能制造产业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如交易顺利实施,公司将不再持有六合地产及经开物业的股权,即完成对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业务的全面去化。未来公司将持续围绕数字化、智能化战略方向,努力将公司打造为全球领先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

2.本次交易具体价格及支付时间未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当期或未来业绩的影响。如交易顺利实施,公司通过回收股权转让资金,有利于公司提升资产流动性、改善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集中资源发展智能制造产业。

五、后续工作安排

目前公司已就本次交易事项聘请了相关中介机构并启动项目工作,预计将自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起6个月内披露本次交易相关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最终交易方案、交易价格等尚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或评估结果等作进一步论证和协商,并履行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后方能确定,交易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2023-006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浙江万丰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America Wanfeng Corporation 100%股权(以下简称“前次重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为公司前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及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至前次重组相关承诺事项全部履行完毕。

鉴于公司正在筹划转让房地产及物业管理相关子公司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5),并已聘请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为公司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为更好开展持续督导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规定,并经各方协商,公司现已与海通证券签订《终止〈持续督导协议〉之协议书》,并与爱建证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书》,海通证券就前次重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爱建证券承接,爱建证券已指派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丁冬梅女士、吕志先生(简历附后)担任财务顾问主办人,具体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公司对海通证券在前次重大资产重组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爱建证券财务顾问主办人简历

丁冬梅女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现就职于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先后参与了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等项目,具有较丰富的项目经验。

吕志先生,保荐代表人,现就职于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参与了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等项目,具有较丰富的项目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