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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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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太安 公告编号:2023-017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月19日(星期四)下午2: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安堂”)麒麟园中座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柯少彬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20人,代表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187,368,432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766,773,200股的24.4360%。

2、出席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185,039,132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766,773,200股的24.1322%。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7人,代表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2,329,300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766,773,200股的0.3038%。

4、中小投资者参加情况

中小投资者(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7人,代表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2,329,300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766,773,200股的0.3038%。

5、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柯少彬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5,257,143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3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8,01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95%。

柯少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1.02选举柯少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5,257,145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3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8,01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96%。

柯少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1.03选举余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5,257,146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3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8,01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96%。

余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1.04选举宋秀清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5,257,147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3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8,01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97%。

宋秀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1.05选举胡清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5,257,148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3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8,01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97%。

胡清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2.00、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沈忆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5,257,144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3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8,01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96%。

沈忆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2.02选举蔡仲曦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5,257,148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3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8,01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97%。

蔡仲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2.03选举朱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5,257,146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3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8,01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96%。

朱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成员应为9人,剩余1人后续将及时补选。

3.00、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陈银松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85,257,146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3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8,01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96%。

陈银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3.02选举秋华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85,257,144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3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8,01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96%。

秋华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郭佳律师和程秉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太安堂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太安 公告编号:2023-018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9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月1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柯少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柯少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柯少彬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以下董事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柯少彬先生、余祥先生、蔡仲曦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柯少彬先生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朱伟先生、沈忆勇先生、柯少彬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朱伟先生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沈忆勇先生、朱伟先生、柯少彬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沈忆勇先生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蔡仲曦先生、沈忆勇先生、柯少彬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蔡仲曦先生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柯少彬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根据《公司章程》,如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则聘任总经理的议案需通过公司股东会的审议,且关联人回避表决。

关联人柯少彬先生、柯少芳女士回避表决此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柯少芳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谢成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余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许秋华女士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许秋华女士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2月6日在广东汕头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柯少彬,男,197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博士,历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董秘。

柯少彬先生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30.65%的股权,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柯树泉与柯少彬是父子关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柯少芳与柯少彬是姐弟关系,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柯少彬先生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10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年1月11日收到深圳交易所《关于对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沈忆勇,男,196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广东潮州人,华南师大政法系本科毕业,复旦大学法律硕士。1989年6月至今在汕头大学工作,现任汕头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马克思主义学院德法教研室主任,汕头大学科技委员会委员、汕头大学教学督导员。兼任汕头市社会科学工作者协会副主席,汕头大学学生法律咨询中心创始人及咨询师,国务院学位办论文评审专家库专家、中国法学会会员、汕头市政协“政协悦读”专家顾问等。

沈忆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沈忆勇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蔡仲曦,男,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第二军医大学军医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副主任医师。现任弘盛股权投资基金创始合伙人,曾先后担任北京解放军302医院医师;深圳南方药厂(三九集团)华东地区经理;国药集团上海公司总经理;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市医学会副理事长等职。

蔡仲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蔡仲曦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朱伟,男,197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现任上海东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曾先后担任上海菲曼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民投中民财智财务总监、中民投审计总监、中民嘉业监事会主席、中民财智监事;上海东泽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上海东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上海华滋奔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大亚科技集团公司审计经理;中国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北京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江苏悦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等职。

朱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朱伟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柯少芳,女,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历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柯少芳女士持有2985万股本公司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柯树泉与柯少芳是父女关系,柯少芳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柯少彬是姐弟关系,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柯少芳女士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3年1月11日收到深圳交易所《关于对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谢成松,男,197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制药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生产部经理、副总工程师、研发中心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谢成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谢成松先生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3年1月11日收到深圳交易所《关于对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余祥,男,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历任柏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余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余祥先生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10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年1月11日收到深圳交易所《关于对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许秋华,女,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会计师,最近五年均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监事、审计部经理。

许秋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许秋华女士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3年1月11日收到深圳交易所《关于对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太安 公告编号:2023-019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9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月1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监事陈银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会议审议和投票表决,监事会选举陈银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候选人简历

陈银松,男,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政工师、工程师。历任广州环保电子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长,公司营销中心行政副总经理,公司行政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银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陈银松先生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3年1月11日收到深圳交易所《关于对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太安 公告编号:2023-020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作出决议,于2023年2月6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2月6日(星期一)下午2: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当日下午收市后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太安堂麒麟园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如下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资料已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 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深圳证券代码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2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3、登记地点: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太安堂麒麟园董秘办。

4、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柯少彬

联系电话:(0754)88116066-188

联系传真:(0754)88105160

联系邮箱:t-a-t@163.com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太安堂麒麟园董秘办公室

邮政编码:515021

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3

2、投票简称:太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同一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6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太安 公告编号:2023-021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安堂集团”)持有公司的11,700,000股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情况

二、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包含累计被标记股份数量。

上述被司法标记的股份涉及的人民法院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127,657,220.94元,执行人实际需要冻结的股份数量为36,007,871股,对应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太安堂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况,上述股份被司法标记及司法冻结可能存在被动减持的风险,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等的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太安堂集团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和轮候冻结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