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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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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3-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03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关联董事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关联交易提案时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先获得独立董事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研究讨论,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交易价格均按市场原则比照同期市场价格计价,随行就市。交易结算方式参照市场结算方式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借款等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利率参考同期市场利率,符合公正、合理的原则。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规定。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92.62亿元,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总额72.10亿元,共涉及15家关联单位,其中:

1、商品买卖、维修和服务等业务交易额33.52亿元。

2、关联方委托贷款及利息支出17.34亿元,其中: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永续委托贷款15.00亿元;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贷款期初余额为0.73亿元,期末余额为0亿元,接受资金支持0.86亿元,接受委托贷款的利息支出合计0.75亿元。

3、接受关联方担保最高金额21.24亿元,全部由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另在关联人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日最高存款余额为3.40亿元,年度存款利息收入为144.63万元。

关联交易额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人财务公司交易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90.79亿元,共涉及21家关联单位,其中:

1、商品买卖、维修、服务等业务交易额50.91亿元。

2、关联方委托贷款及利息支出21.94亿元。

3、接受关联方担保最高金额及费用不超过17.94亿元。

另公司在关联人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预计日最高存款余额为8.0亿元,年度存款利息收入不超过400万元。

具体关联方和关联交易额预计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人财务公司交易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交易量将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担保、委托贷款等关联交易相关情况在下述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中予以说明。

由于交易双方属同一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或公司股东,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次披露的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履约能力分析:

(一)关联方介绍

1.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翁祖亮;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五号;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零贰亿元整;经营范围: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矿产品及非金属矿产品的投资、销售;新能源的开发和投资管理;金融、证券、信托、租赁、保险、基金、期货领域的投资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各种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及工程设备租赁;与工程建筑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交流和技术转让;冶金工业所需设备的开发、销售;承担国外各类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咨询、勘察、设计和设备租赁;机电产品、小轿车、建筑材料、仪器仪表、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的销售;建筑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技术研究、规划勘察、设计、监理服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招标、投标及招标代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经济贸易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交流;自有房屋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2.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黄安平;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宁市水口山镇渡口路19号;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亿贰仟肆佰肆拾柒万贰仟捌佰元整。经营范围:有色金属采选、冶炼;氧化锌、硫酸、硫酸锌、铍、铜、锆系列产品、金属材料制造、销售;建筑安装,机械维修;烟尘炉料回收、销售;机电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汽车、船舶运输,货物中转;汽车修理;水电转供;住宿、饮食、体育、文化娱乐服务;物业管理;五金交电、化工原料、日用百货零售;食品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工业氧气、氮气生产销售;劳务输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是公司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有色控股)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湖南有色黄沙坪矿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张永忠;注册地址: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黄沙坪街道工人一村;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壹仟零贰拾叁万贰仟陆佰肆拾壹元。经营范围:矿产资源采选、勘查、销售、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湖南有色黄沙坪矿业有限公司和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同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4.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徐基清;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五号;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柒亿陆仟叁佰叁拾陆万元整;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期货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同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5.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宁和球;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208号万境财智中心北栋24层;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贰亿玖仟贰佰叁拾柒万肆仟叁佰元整。经营范围:建筑工程、铁路工程、石油化工工程、电力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冶金工程、机电工程、矿山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安装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特种专业工程、环保工程、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人防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钢结构工程的专业承包;房地产开发经营;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服务;压力管道、机电设备、起重设备、建筑工程材料安装服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咨询、设计、施工及运营;建筑装饰工程、环保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设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技术咨询服务;承包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计算机网络平台的开发、建设及系统工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研发、安装、销售及服务;物业管理;职工餐饮服务;便利店经营和便利店连锁经营;货物仓储(不含危化品和监控品);场地、机械设备租赁;建材批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以自有合法资产进行基础设施、能源、房地产项目的投资及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同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6.北欧金属矿产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勇;注册地址:Arenavagen41,POBox10114,12128Stockholm-Globen,Sweden;注册资本:100万瑞典克郎;经营范围:主要从事铜、铅锌、锡镍等商品的国际贸易。

关联关系:北欧金属矿产有限公司和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同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7.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刘党辉;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342号;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货物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是公司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8.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赵志顺;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290号;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肆拾玖亿捌仟叁佰捌拾壹万叁仟肆佰元整。经营范围:国家授权范围内的资产经营;以自有合法资产进行有色金属矿山方面的投资以及其他产业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有色金属产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黄金制品及白银制品的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是本公司的控制人,其最终控制人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9.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刘朗明;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12号;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亿柒仟玖佰陆拾叄万捌仟元整。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及其副产品冶炼、购销;来料加工;本公司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三来一补”业务;有色金属期货业务和对外投资;房屋、场地、设备租赁业务。(上述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是本公司的控股母公司,其最终控制人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10.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诚;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亿零叁仟伍佰零肆万肆仟伍佰叁拾叁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号;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境内外工程总承包;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咨询、造价咨询、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招投标;设备研制、设备采购及设备成套、系统集成的服务;设备、材料进出口;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培训;生产化工产品(仅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化工产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化工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11.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树强;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伍亿元整;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A247-A267(单)A226-A236(双)C106;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12.衡阳水口山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罗建伟;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壹佰捌拾万元整;住所: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水口山镇常青路;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13.湖南有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李正山;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整;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290号B栋213室;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居间代理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服务;家庭服务;五金产品、日用百货、建筑装饰材料的零售;大型餐饮(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14.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康东升;注册地址:湖南冷水江市锡矿山街道办事处双木居委会;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贰亿贰仟零捌拾肆万捌仟壹佰元整;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选矿;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是公司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5.贵州金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晓智;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柒仟零肆拾伍万肆仟叁佰元整;住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灯塔工业园区;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高纯四氧化三锰、高纯硫酸锰、锰酸锂、高纯电解金属锰、电解金属锌生产及销售;锰矿、精矿收购、加工、销售;与锰相关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和咨询服务;新工艺、新装备、新产品开发和相关产品的分析检测服务;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其控股公司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同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16.衡阳水口山金信铅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阳耀子;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捌仟叁佰万元整;住所:常宁市水口山镇;经营范围:二类机动车维修;印刷(含商标、图书、报刊);汽车货运;电铅、氧气、乙炔供应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销售;经营政策允许的有色矿产品、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电产品;合金冶炼;矿产品、烟尘炉料回收、冶炼、销售;机电维修、机械维修、金属切削、工具制造、冷作;建筑防腐材料、防腐工程;门面租赁;服装制造销售、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制造销售;编织袋生产销售;润滑油销售;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乙炔[溶于介质的]、氧[压缩的]、氮[压缩的]、氩[压缩的]、二氧化碳[压缩的]);鉴证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及投融资中介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化验检测;废旧物资回收、生产、销售;炉料回收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其控股公司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属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7.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闫友;注册资本:人民币拾亿捌仟叁佰壹拾肆万壹仟元整;住所:湖南省常宁市水口山镇;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冶炼及综合回收;阴极铜、硫酸、硫酸铜、二氧化硒、精硒、金、银、铂、钯、铑等产品的生产、销售;余热发电的生产和销售;煤炭批发;氧、氨、氮、氩的生产、采购及销售;蒸汽的生产、采购及销售;冶炼渣料和其他固体危废渣的回收利用及销售;硫金矿、精金矿贵金属矿砂及其他贵金属矿砂的销售;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仓储和租赁业务;技术出口业务;企业所需机械设备的进出口业务;水电转供。(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其控股公司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属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8.五矿物流(营口)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李文新;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整;住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港务局18-港务局综合楼二层;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共铁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报关业务,报检业务,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专属保险代理业务(凭授权经营),日用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供应链管理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港口理货,装卸搬运,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无船承运业务,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与本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均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19.五矿物流广东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郭显安;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佰万元整;住所: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7号第17层;经营范围:航空货运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物流代理服务;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联合运输代理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货物检验代理服务;国际货运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代理;水上货物运输代理;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房屋租赁;饲料批发;煤炭及制品批发;建材、装饰材料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石油制品批发(成品油、危险化学品除外);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化肥批发;农用薄膜批发;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温室资材销售;钢材批发。

关联关系:该公司与本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均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20.中冶南方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熊敬超;注册资本:玖亿贰千万元整;经营范围:能源环保及市政工程的新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新能源发电)、环境工程(废水、废气、固废、污染修复)、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及市政工程投资、设计、总承包建设;废水、废气工程的运营;机电设备、材料的设计、制造、销售;环保药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和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环保修复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承包境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新能源发电)、环境工程(废水、废气、固废、污染修复)、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及市政工程投资、勘测、咨询、设计、技术服务、运营、总承包建设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中冶南方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同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21.MMGKinsevereSARL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夏伟泉;经营范围:电积铜生产与销售。

关联关系:该公司与本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均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22.五矿铝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刘瑶;注册资本:贰拾叁亿捌仟万元整;经营范围:氧化铝和电解铝以及副产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氧化铝和电解铝及副产品的批发业务;工程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五矿铝业有限公司和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同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翁祖亮;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五号;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零贰亿元整;经营范围: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矿产品及非金属矿产品的投资、销售;新能源的开发和投资管理;金融、证券、信托、租赁、保险、基金、期货领域的投资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各种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及工程设备租赁;与工程建筑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交流和技术转让;冶金工业所需设备的开发、销售;承担国外各类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咨询、勘察、设计和设备租赁;机电产品、小轿车、建筑材料、仪器仪表、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的销售;建筑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技术研究、规划勘察、设计、监理服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招标、投标及招标代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经济贸易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交流;自有房屋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是向关联方购买锌矿、锌焙砂、锌锭、辅材等生产用原辅材料及接受关联方的服务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及锌合金、硫酸、铟等综合回收稀贵金属产品、其他有色产品、转供水电等。由于交易(担保)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较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可靠;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同时,在资金方面,相关方就担保、委托贷款等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审议符合法定程序,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中采购的锌精矿、锌焙砂、粗锌、锌粉、锌锭等原材料为本公司生产锌锭或锌合金而采购。另外,接受关联方工程类服务主要为公司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工程建设、设备维护等提供服务及结算;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等业务,主要为公司调整融资结构、提供资金支持等服务;与水口山有色的水电转供系利用已有水电配套设施转供水、电,水电计量计价均按供水公司和供电公司计量计价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所涉及销售的锌锭及锌合金、锌大锭等为公司主要产成品,硫酸等为公司副产品。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1、与关联方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条款有:

签署方的名称:详见上表。

签署方的姓名或代理人: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按购销业务发生的时间,分期分别签署。

数量:按合同具体签订的数量或根据双方具体生产经营情况协商的买卖数量控制。

交易标的:锌锭及锌合金、硫酸、锌精矿、锌焙砂、维修、工程及劳务、资金支持等。

交易价格:均按市场原则比照同期市场价格计价,随行就市。

交易结算方式:参照市场结算方式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或其他生效条件。

合同生效时间:合同约定的生效时间。

合同的有效期及履行期限:在具体的合同或协议确定的有效期内或合同履行期限内。

其他合同或协议条款遵照《民法典》,双方在交易过程中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如由此引起对方损失,应按照《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接受关联方资金支持情况说明

遵循国家信贷政策,结合公司财务状况,根据本年度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接受委托方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贷款等资金支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其中:永续性委托贷款15亿;拟接受控股股东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支持(含借款)不超过1亿元,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利率参考同期市场利率,手续费等由本公司承担。

接受上述资金支持的期限及金额视各相关方的资金情况和公司需要而商定。

3、担保情况说明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2023年公司向银行融资的部分授信需要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7.9亿元人民币(含外币折算),具体贷款金额、贷款银行及担保期限等在公司实际贷款时确定。

(二)定价政策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具体定价方式上,根据不同关联交易品种、类别和不同情况,采取市场价格予以定价。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原料供货、销售产品、资金往来等关联交易均系供销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费用随行就市,交易量按实际发生量。涉关联交易合同参照其他同类客户合同,每笔业务均遵循合同洽谈、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的流程进行。

五、进行关联交易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到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借款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5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2月6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12号株冶集团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5日

至2023年2月6日

投票时间为:2023年2月5日15:00至2023年2月6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所有议案的具体内容以及有助于股东作出合理判断所必需的资料将在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3年2月5日15:00至2023年2月6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会议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12号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412007。

(三)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2月2日和2月3日(上午8:00一11:30,下午13:30一17:00)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古可

联系电话:0731-28392172

传真:0731-28390145

登记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12号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412007

(二) 会议费用情况

与会股东的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2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02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三)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23年1月19日。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12号。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现场结合视频会议。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其中现场参会董事3名,以视频方式参会董事5名。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刘朗明先生。

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已认可该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刘朗明先生、何献忠先生、谭轶中先生、郭文忠先生、侯晓鸿先生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3)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三)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独立董事已认可该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该事项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4)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3年2月6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05)

三、备查文件

1、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04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开展商品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套期保值种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拟开展套期保值种类有锌、铅、铜、铝、白银和外汇。

●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汇总),在套期保值期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部分规避价格和汇率风险,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包括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

●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主要生产锌及其合金,综合回收银、铟等稀贵金属和硫酸,锌产品年产能68万吨,综合回收硫酸60万吨、铟60吨,公司“火炬”牌锌锭在伦敦金属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认证注册,“火炬”牌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公司多次荣获“全国用户满意企业”称号。由于有色金属产品、原料和商品价格易受宏观形势、货币政策及产业供需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呈现较大波动,为了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锁定预期利润,控制运营风险,公司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保值功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合理规避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控制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公司拟于 2023 年对与生产经营业务相关商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套期保值相关规定。

(二)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最高保证金金额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实际情况,提供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汇总),在套期保值期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方式

1、品种:锌、铅、铜、铝、白银和外汇。

2、工具: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锌期货合约、铅期货合约、铜期货合约、铝期货合约、白银期货合约;伦敦金属交易所的锌期货合约、铅期货合约;伦敦金银市场协会的现货白银交易;纽约商品交易所白银期货合约;银行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等。

3、数量:根据公司2023年度预算情况、生产经营计划及预测市场风险程度大小决策,选择相应时机和保值工具,从事相应品种的任意时点最大保值头寸额度:锌不超过60,000吨、铅不超过10,000吨、铜不超过3,000吨、铝不超过3,000吨、白银不超过50吨、外汇不超过20,000万美元。

4、原则:公司严格按制度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禁止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5、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2023 年 1 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 2023 年度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套期保值业务。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风控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一)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分析

公司通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部分规避价格和汇率风险,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市场行情变动幅度较大或流动性较差而成交不活跃,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2、资金风险:部分交易场所施行交易保证金逐日结算制度,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资金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权限执行操作指令,在持有市场反向头寸较大,且期货市场价格出现巨幅变化时,公司可能因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可能因为交易硬件系统不完备或技术故障导致交易失误或失败造成损失。

4、操作风险:由于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会存在因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交易损失的可能,或者由于错误或不完善的操作造成错单给公司带来损失。

5、系统风险:全球性经济影响导致金融系统风险。

6、信用风险: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而无法对冲公司的实际损失,或不能履约与公司签订的现货合同而无法对冲公司套期保值损失。

7、政策风险:交易市场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交易,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的准备工作及风险控制措施

1、已制定《期货保证金管理办法》《境内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风险管理办法》《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办法》《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在整个套期保值操作过程中所有业务都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执行。

2、已建立完整的组织机构,设有套期保值决策委员会定期制定套保策略,由期货交易部开展套期保值操作业务,配备结算、风控、合规等专业人员,明确相应人员的职责、相关业务操作流程、审批程序和保密制度,建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

3、将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4、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严格控制套期保值头寸,并实施动态监管。

5、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6、加强对商品价格和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

7、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按相关规则要求适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主要生产锌及其合金,综合回收银、铟等稀贵金属和硫酸,需要原料主要为锌精矿、锌锭、铝锭等,同时,公司还从事相关产品的贸易业务,相关金属价格和汇率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较大的影响。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锁定预期利润,控制运营风险。

公司拟开展的上述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进行,不以投机为目的。公司已制定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体系,具有相匹配的经纪商和银行授信额度。公司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有助于规避商品、外汇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该业务实施具有可行性。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所选择的交易所和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较强,成交价格和结算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公司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部分规避和防范主要产品或原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实现稳健的生产经营。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利用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市场变化等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主要是规避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建立有相应的业务审批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对防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具有积极的保障作用,对于违规进行期货投机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将根据相关的制度进行处罚。

3、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作为减少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冲击的有效工具,通过强化内部管理,严格贯彻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有利于锁定公司的生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公司制定了《期货保证金管理办法》《境内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风险管理办法》《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已建立完整的组织机构,配备结算、风控、合规等专业人员,采取了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相应的必要性、可行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4、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