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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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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33版)

2023-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3版)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广电”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西广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说明: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西广播电视台的主要负责人员相关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广西广播电视台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意义

为实现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优化,提高国有企业资本运作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更好发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国企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广西广播电视台拟将所持有的广西广电465,137,361股股份(占广西广电总股本的27.84%)无偿划转至北投集团。

二、未来十二个月股份增持或处置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制定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如果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在未来12个月内进行前述安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和持股情况变化

上市公司名称: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种类:A股流通股

权益变动的股份数量:465,137,361股

权益变动的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27.84%

本次权益变动前,广西广播电视台直接持有广西广电465,137,361股股份,占广西广电总股本的27.84%。

本次权益变动前,北投集团未持有广西广电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广西广电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本次权益变动后,北投集团将持有广西广电465,137,361股股份(占广西广电总股本的27.84%)。本次权益变动后,北投集团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西广电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二、本次权益变动实施的授权和批准情况

1、2023年1月7日,北投集团召开董事会同意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接收广西广播电视台持有的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465,137,361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7.84%)。

2、2023年1月17日,北投集团与广西广播电视台签署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三、《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划出方:广西广播电视台(下称“甲方”);

(二)划入方: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三)无偿划转的标的:本次无偿划转的标的为甲方持有的广西广电465,137,361股股份,占广西广电总股本的27.84%。本次股份划转完成后,乙方持有广西广电465,137,361股股份,甲方不再持有广西广电股份。

(四)划转股份价款及费用:

1、本次股份划转为无偿划转,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股份划转对价。双方严格按照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

2、划转双方同意因无偿划转产生的印花税费等由划转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各自依法承担,无法律法规规定时,由双方协商确定税务责任承担比例。

(五)划转基准日: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

(六)职工分流安置安排:本次划转不涉及被划转股份标的企业的职工安置问题。

(七)债权和债务处置方案:

1、本次股份划转不涉及被划转股份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置。

2、如因法律法规要求或因被划转股份标的企业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的约定,使其负有向政府机构、债权人、债务人等第三方通知本次划转事项的义务,各方将敦促被划转股份标的企业向第三方履行通知义务。

(八)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承诺并保证:对标的股份拥有完整权利,标的股份上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担保、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形式影响本次无偿划转标的股份的权利负担的情形。

2、甲方承诺协助乙方及标的企业办理本次股份无偿划转所需完成的各项工作,以保证本次无偿划转标的股份依法顺利完成过户登记等手续。

3、自本协议签署日起,标的股份所对应的广西广电的损益由乙方享有及承担;标的股份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所对应的广西广电的损益由甲方享有及承担。

4、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约定的股份无偿划转事项完成后,依法依规对广西广电提供相应支持。

5、甲方同意并确认,本次划转协议签署日前广西广电存在的重大诉讼、债务或其他对经营有重大影响的或有事项,由标的企业及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九)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协助甲方及标的企业办理本次股份无偿划转所需完成的各项工作,以保证本次无偿划转标的股份依法顺利完成过户登记等手续。

2、自标的股份即甲方持有的广西广电465,137,361股股份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起,乙方即享有标的股份的全部股东权益,承担标的股份对应的全部股东义务、责任及承诺。

3、乙方承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完成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的相关手续。

4、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约定的股份无偿划转事项完成后,依法依规对广西广电提供相应的支持。

(十)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的任何陈述和/或保证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者存在虚假陈述、遗漏或误导性陈述,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承诺,或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就守约方遭受的实际损失,违约方应向守约方作出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广西广播电视台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465,137,361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五、本次无偿划转后是否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在本次无偿划转前,对划入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划入意图等调查和了解的情况说明

本次无偿划转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广西广播电视台对公司行使出资人权利。广西广播电视台直接持有公司465,137,36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84%,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无偿划转后,广西广播电视台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北投集团将持有公司465,137,36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84%,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自治区国资委对北投集团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因此,自治区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自治区国资委和广西广播电视台同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一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第五条规定,本次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对划入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划入意图等进行了合理的调查和了解。经核查,北投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主体资格及资信情况符合《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在本报告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至本权益变动报告签署日内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以上文件于本报告书公告之日起备置于上市公司法定地址,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广西广播电视台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西广播电视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范易____

2023年1 月 1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西广播电视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范易____

2023年1月18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西广播电视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范易_____

2023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