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公告编号: 2023-001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3年1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1月18日以视频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名,出席会议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殷俊先生主持,监事长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2年度经营工作报告及2023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决定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于期限短、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上述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授权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在有效期、资金额度、产品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具体事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的议案
公司本次核销的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合计14,133,939.06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0%,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坏账不影响公司本年或以前年度利润。
公司本次核销事项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的,可以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或降低汇率波动造成的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根据2023年预计的业务开展情况,决定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NDF)、货币互换等以锁定利润、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及产品的组合,交易金额不超过1,500万美元、600万欧元、50,000万日元(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于人民币2亿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在报经批准的上述额度内,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资金管理委员会审批,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考评和年绩效薪结算及对公司高管给予董事会特别奖励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公告编号:2023-002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于2023年1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1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3名监事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2年度经营工作报告及2023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保证日常生产经营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短期稳健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的规定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本次核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以规避、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审批权限、业务流程及风险防范措施等作了规定,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同意公司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6、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考评和年绩效薪结算及对公司高管给予董事会特别奖励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管理办法,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编号:2023-003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稳健型理财产品,标准参照商业银行风险R2等级以内(含)。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3年1月18日,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须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概述
1、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公司自有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投资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上述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4、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范围
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低的稳健型理财产品,标准参照商业银行R2风险等级以内(含)。
(2)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在上述使用期限、资金额度、产品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具体事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5、投资期限
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审批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30%,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投资稳健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未来不排除本次现金管理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受发行主体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本金受损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产品以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稳定型理财产品为主。
(2)严格执行投资实施程序:本次理财计划将由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秘、纪委书记组成的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财务部具体办理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建立现金管理台账、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等工作。
(3)及时跟踪产品投向、评估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加强资金日常监管:公司审计委员会将根据审慎性原则,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单位:元)
■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本次使用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30%,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适度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以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稳健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制定了《投资理财管理办法》,明确了投资理财业务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可有效防范投资理财业务风险;
3、同意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自有资金投资期限短、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1、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编号:2023-004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
其他应收款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1月18日,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皮玻璃”或“公司”)召开十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和十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核销部分长期应收账款的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资产管理,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已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完成核销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的35笔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共计14,133,939.06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0%)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
■
本次核销涉及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
二、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不会对公司 2022年度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
本次核销能够更加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对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债务方公司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三、董事会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事项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的,可以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核销事项了解和查验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核销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核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核销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的规定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十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编号:2023-005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NDF)、货币互换等以锁定利润、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及产品的组合。
● 投资金额:不超过1,500万美元、600万欧元、50,000万日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3年1月18日,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资金额度不超过1,500万美元、600万欧元、50,000万日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概述
1、交易目的
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市场汇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生收付汇的结算及外汇资产的积累受外汇波动风险影响较大。同时,随着公司海外业务地不断拓展,外汇结算业务量也在逐步增大,结算币种也逐渐多元化。因此,为防范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2、交易额度及币种
根据公司预计2023年业务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适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1,500万美元、600万欧元、50,000万日元(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于人民币2亿元)。上述交易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
4、交易方式
(1)交易业务品种: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NDF)、货币互换等以锁定利润、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及产品的组合。
(2)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3)流动性安排:交易以正常的本外币收支业务为背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5、交易期限
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6、授权事项:
在报经批准的上述额度内,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资金管理委员会审批,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7、保证金: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根据金融机构要求需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方式为占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或直接缴纳,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等方式。
8、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披露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后续执行情况。
9、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二、审批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本次业务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1,500万美元、600万欧元、50,000万日元(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于人民币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2%,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具体如下:
1、汇率市场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操作时锁定价格,将造成汇兑风险。
2、信用风险:不合适的交易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
3、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购买会引发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4、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的交易背景为依托,进行风险对冲操作,交易额度不超过正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需要对冲风险的资产总额,达到风险规避和防范的目的。
2、公司已制定《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风险管理等执行业务流程,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公司进出口收付业务为基础,未实质占用可用资金,流动性风险较小。公司在产品类型上计划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产品类型,并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规模。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审慎选择交易对手,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衍生品外汇交易公司以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公司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较小。
5、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需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谨慎预测,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量。远期外汇产品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付)款时间相匹配。
6、为防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割额度与预测的外币收(付)不匹配,公司应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7、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设立外汇衍生品交易专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远期外汇产品交易。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在于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且围绕公司具体经营业务开展,不涉及投机活动。公司通过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平稳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制定了《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操作规程,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总体来看,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切实可行,可规避或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以规避、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审批权限、业务流程及风险防范措施等作了规定,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同意公司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