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ST未来 公告编号:2023-005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2月6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88-1800号陆家嘴金控广场T1楼21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6日

至2023年2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2月1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2:30一5: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88-1800号金控广场T1楼21层,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邮寄或传真(021-50342907)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上海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上海证券帐户卡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或上海证券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二十四小时前送达或邮寄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委托书一并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2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ST未来 公告编号:2023-003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凌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凌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凌盛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故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监事之前,凌盛先生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对凌盛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茨”)《未来股份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函》,上海晶茨提名朱瑞敏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对上海晶茨提交的《提名函》及被提名人朱瑞敏女士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审查后,同意被提名人朱瑞敏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朱瑞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瑞敏,女,中国国籍,1989年出生。2013年至今,先后任职于上海成套浦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ST未来 公告编号:2023-004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根据《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六条规定,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电话或书面通知;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两日前。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1月20日上午11时0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88-1800号金控广场T1楼21层以通讯形式召开并进行了表决。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彭泽蔚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鉴于凌盛先生已辞去公司监事的职务,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书面提议,同意公司于2023年2月6日14:00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增补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