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鉴于刘春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的职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在该职务空缺期间,由公司副总经理洪云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云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因此,自2023年1月28日起,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刘富林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及备案工作。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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