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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2版)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陈暄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就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变更、章程修订事宜适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日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转债代码:118025 转债简称:奕瑞转债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5,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19.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7,672.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9,055.06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616.94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507号)予以确认。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若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大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超过部分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21,616.94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5,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78%。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事项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1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5,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35,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35,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日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转债代码:118025 转债简称:奕瑞转债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Tieer Gu、Chengbin Qiu、曹红光、杨伟振、Richard Aufrichtig及关联监事丰华在上述议案的审议中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监事均一致同意该议案。《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上海奕原禾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和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常则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常锐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慨闻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深圳鼎成合众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Tieer Gu、Richard Aufrichtig、张华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根据2023年度日常经营需要,对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各项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RadixView LLC于2022年4月成为公司关联方,自2022年1月至3月,实际发生金额为114.08万元,自2022年4月至12月,实际发生金额为125.97万元。

以上数据为不含税价格且未经审计;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1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三)前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为2022年度未经审计发生额。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当时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价格公允,符合交易当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交易当时公司的相关制度且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 深圳市菲森科技有限公司

2. 北京唯迈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3. 北京纳米维景科技有限公司

4. 张华

5. RadixView LLC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已就或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生产需要,是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的,并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各方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此类关联交易的金额较小,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低,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