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3一008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中国银行鄞州分行、招商银行宁波分行、宁波银行湖东支行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4,450万元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0天结构性存款、单位结构性存款230244、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181天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
● 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7.3亿元,即在1年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3亿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7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2,854,330股的登记手续,发行价格为10.1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4,999,992.8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413,070.0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32,586,922.73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02,854,33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929,732,592.7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2)0015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三)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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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理财产品受托方无关联关系。
(四)公司对委托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公司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的保本存款类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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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0天结构性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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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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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位结构性存款23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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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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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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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181天结构性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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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大额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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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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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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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大额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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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为保本类存款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以及损益情况。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本次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上市金融机构,相关财务指标按要求披露于相应的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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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7.3亿元,即在1年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3亿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八、截止本公告日,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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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