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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900953 证券简称:凯马B 公告编号:2023-003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2月1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中山北路1958号华源世界广场6楼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62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16日

至2023年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讨论通过后,于2023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2年2月14日9:00-17:00

(二)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与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上海市中山北路1958号6楼601室

联系人:周洋 电 话:021-62035587

传 真:021-62030851 邮 编:200063

六、其他事项

(一)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凯马B 编号:临2022-002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二○二三年一月三十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8名,实际表决董事8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会议通过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8票赞成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韩彬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苏勇先生、李远勤女士、周颖女士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韩彬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2、在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职等情况了解的基础上,我们认为韩彬女士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未发现其中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3、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二、以8票赞成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2-003号公告,刊载于2023年2月1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2月1日

附件:简历

韩彬女士: 198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证券事务业务副经理,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兼投资者关系业务经理。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