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财通资管鸿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3-0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提高基金资产的运作效率与基金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财通资管鸿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307/C类005308/E类005882/I类011067)的基金管理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3年2月2日起,对本基金的托管费率进行调整,将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率由年费率0.10%调整为年费率0.07%,并相应修改《财通资管鸿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财通资管鸿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本基金降低托管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次调整基金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具体修改的内容如下:

本基金管理人同时对《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改,并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规定网站,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公告当日起生效。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时,对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zg.com)或拨打全国客户服务电话(95336)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