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行股票发行
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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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步实行注册制,相关安排与沪深交易所保持总体一致。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或者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后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的,经审核通过后,证监会豁免注册。
为突出“把选择权交给市场”这一改革本质,此次改革大幅优化了发行上市条件,仅保留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必要的资格条件、合规条件,将核准制下的实质性门槛尽可能转化为信息披露要求,监管部门不再对企业的投资价值作出判断。
与此同时,证监会明确提出,实行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审核把关将更加严格,审核工作主要通过问询进行,督促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审核注册的标准、程序、内容、过程、结果将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沪深交易所主板是此次改革的重中之重。
根据《总体方案》,改革后主板将突出大盘蓝筹特色,重点支持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相应的,主板将设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进一步改进交易制度。主要举措有:主板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优化盘中临时停牌制度;主板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纳入融资融券标的,融券券源范围也有所扩大。需要说明的是,改革从主板实际出发,对两项制度未作调整:自新股上市第6个交易日起,日涨跌幅限制继续保持10%不变;主板现行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维持不变,不对投资者资产、投资经验等作出限制。
主板改革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将更加清晰,基本覆盖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其中,主板主要服务于成熟期大型企业;科创板突出“硬科技”特色,发挥资本市场改革“试验田”作用;创业板主要服务于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北交所与全国股转系统共同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
此外,全面注册制改革还配套完善了一系列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主要包括:完善发行承销制度,约束非理性定价;改进交易制度,优化融资融券和转融通机制;完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健全常态化退市机制,畅通多元退出渠道;加快投资端改革,引入更多中长期资金。同时,支持全国股转系统探索完善更加契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基础制度。
证监会表示,注册制改革是放管结合的改革,证监会将加大发行上市全链条各环节监管力度,坚持“申报即担责”原则,压实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责任;“零容忍”严打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监管转型,把工作重心转向统筹协调、规则制定、监督检查、秩序管理、环境创造,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证监会从2月1日开始公开征求意见的制度规则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证监会规章及配套的规范性文件,涉及注册制安排、保荐承销、并购重组等方面。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中国结算、中证金融等也同步就《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