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F类基金份额
恢复及暂停代销机构大额申购(含定期
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023-0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2月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决定自2023年2月6日(含2023年2月6日)起恢复办理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F类基金份额代销机构20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决定自2023年2月7日(含2023年2月7日)起暂停办理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F类基金份额代销机构20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若超过2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F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申请。如单日某基金账户通过代销机构单笔申购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2000万元,本基金有权确认该笔申购失败;如单日某基金账户通过代销机构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2000万元,本基金将按申购金额大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200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有权确认失败。针对单笔申购业务申请,仅有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分确认。敬请投资者留意。

3、在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恢复及限制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公司将正常办理本基金A类、B类、C类、D类、E类、F类基金份额的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A类基金份额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和F类基金份额直销机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本基金F类基金份额代销机构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4、本基金B、C、D、E类基金份额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www.yh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3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提高基金份额净值估值精度并修订

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2月6日起,提高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估值精度,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保留位数调整至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根据上述事项,基金管理人相应修订《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提高基金份额净值估值精度方案

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由小数点后3位变更为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二、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根据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事宜对《基金合同》的“基金份额的开放期、封闭期、申购与赎回”、“基金资产估值”部分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对《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将自2023年2月6日起生效。投资者可访问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全文。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

三、重要提示

此次提高基金份额净值估值精度及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以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基金管理人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投资者若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yhfund.com.cn)查询或者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附件: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说明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3日

附件: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