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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业绩预告
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2023-0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7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业绩预告

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业绩预告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045号),要求公司于5个交易日内回复。公司收到《业绩预告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就《业绩预告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逐项核实,并积极推进回复工作。

鉴于《业绩预告问询函》中所涉及到相关事项尚需进一步确认,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公司将延期回复《业绩预告问询函》,预计不晚于2023年2月9日披露回复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3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8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3司冻0201-1号)及《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2022)京04执恢49号〕,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其在(2022)京04执恢49号执行裁定对被执行人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持有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62,901,231股股票的轮候冻结。

● 目前,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已转入执行阶段,各方将按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开展执行工作。重整计划顺利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若重整不能顺利实施,控股股东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持有公司62,901,231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3.45%。其中,累计质押62,370,000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99.16%,占公司总股本的33.17%;累计被轮候冻结62,901,231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3.45%。

一、本次解除轮候冻结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52),因芜湖华融资本创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涂建华、隆鑫控股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隆鑫控股持有的公司62,901,231股股票被司法轮候冻结。

公司于2023年2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隆鑫控股通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3司冻0201-1号)及《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2022)京04执恢49号〕,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已解除上述62,901,231股股票的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如上表所示,本次解除后,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其他方司法轮候冻结的情形。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持有公司62,901,231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3.45%。其中,累计质押62,370,000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99.16%,占公司总股本的33.17%;累计被轮候冻结62,901,231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3.45%。

2、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披露了《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塈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78),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已转入执行阶段,各方将按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开展执行工作。重整计划顺利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若重整不能顺利实施,控股股东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组织机构、财务等方面与隆鑫控股保持相互独立。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或为控股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公司将与隆鑫控股保持密切沟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冻结情况及其重整事项的最新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