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23-008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02月02日(星期四)北京时间16:00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同时提供远程视频参会系统;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韩士发先生;
6.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7,347,8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08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77,021,2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26,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4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326,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26,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48%。
2.公司董事长韩士发,董事李建军,独立董事陈红柳,监事韩铁柱、王婧出席了会议,副总经理白巨强、王加凡,董事会秘书王勇列席了会议,董事李圣君、杨华强,独立董事马凤云、胡本源,监事李旭以通讯方式参与了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了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347,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康、马春霞;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23-009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共青城招银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青城招银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银叁号”)计划于2022年11月21日至2023年2月2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不超过3,8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23年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公司于2023年2月2日收到招银叁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2月1日,招银叁号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8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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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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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招银叁号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招银叁号本次实施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招银叁号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招银叁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