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19 900910 证券简称:海立股份 海立B股 公告编号:临 2023-008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2月2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浦东金桥宁桥路888号科技大楼M层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20日

至2023年2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23年2月4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为维护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

(二)现场参会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股东本人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并领取出席通知;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同时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现场登记信息:

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2月16日9:30-16:00

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江苏路、镇宁路中间)

登记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联系人:欧阳小姐

4、不能前来办理登记的股东可于2023年2月16日16:00 时之前以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材料应包括上述(一)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通讯所需的具体联系方法,现场会议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和会议资料。

5、在以上登记时间段内,个人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浦东金桥宁桥路888号

邮编:201206

电话:(021)58547777 转7021、7016分机

联系人:杨海华、卢岑岚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不发礼品,与会人员食宿交通等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2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19(A股) 900910(B股) 证券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编号:临2023-006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2月3日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并签字表决。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3-007公告)

庄华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缪骏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3-007公告)

庄华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本届董事会董事。根据股东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缪骏先生为公司本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接替庄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上述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庄华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及相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至公司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及委员之日止。

庄华先生任职公司董事及总经理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所做出的积极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独立董事就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3-008公告)

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4日

附件:缪骏先生简历

缪骏,男,197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副总裁。

缪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缪骏先生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619(A股) 900910(B股) 证券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编号:临2023-007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及聘任情况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或“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2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议案》,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聘任缪骏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原总经理庄华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二、公司董事的变更及补选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庄华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根据股东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缪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接替庄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上述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庄华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及相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至公司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及委员之日止。

庄华先生任职公司董事及总经理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所做出的积极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就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4日

附件:缪骏先生简历

缪骏,男,197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副总裁。

缪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缪骏先生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