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鼎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开放期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发布的《华夏鼎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限制华夏鼎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华夏鼎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5213,C类基金份额代码:005214)原定自2023年1月30日起至2023年2月3日(含当日)期间进入开放期,开放期内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并对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进行限制,即开放期内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基金 A 类或 C 类基金份额的合计申请金额各类别均应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等规定,本公司决定延长本基金本次开放期至2023年2月24日。
除本次开放期时间变化外,本基金其余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办理事项未发生变化,具体请遵循本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发布的《华夏鼎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限制华夏鼎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在每个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二月四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道信息”)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下申购。亿道信息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的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的重大关联方。亿道信息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00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国信证券托管的公募基金参与亿道信息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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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二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