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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续期的公告

2023-0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3-03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控股”)直接持有公司2,369,861,103股,占公司总股本4,354,732,673股的54.42%。本次质押续期后,红星控股累计质押股份1,762,099,926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74.35%,占公司总股本的40.46%。

● 红星控股的一致行动人车建兴、陈淑红、车建芳等合计共持有公司18,607,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所持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情况。

● 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车建兴、陈淑红、车建芳等合计共持有公司2,388,468,7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5%。本次质押续期后,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总数为1,762,099,926股,占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3.7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46%。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3年2月3日收到红星控股通知,红星控股已将其部分股份质押办理了续期。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续期情况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红星控股的一致行动人车建兴、陈淑红、车建芳等合计共持有公司18,607,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所持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情况。

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车建兴、陈淑红、车建芳等合计共持有公司2,388,468,7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5%。本次质押续期后,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总数为1,762,099,926股,占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3.7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46%。

二、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情况说明

1、红星控股未来6个月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401,191,774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16.93%、占公司总股本的9.21%,其中354,251,774股对应红星控股直接融资余额人民币10.28亿元,其余为红星控股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增信担保;未来6个月至12个月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74,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3.12%,占公司总股本的1.70%,为红星控股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增信担保。

红星控股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自筹资金等;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红星控股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此外,公司于2023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针对该等事项,红星控股正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沟通、缓解债务风险。控股股东红星控股将持续关注所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按照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红星控股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红星控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红星控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红星控股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5、红星控股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4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公告编号:2023-03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2月22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红星美凯龙总部B座南楼3楼会议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22日

至2023年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请详见公司2023年2月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公司H股股东(公司将根据香港联交所有关要求另行发出通告、通函,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和本公司网站http://www.chinaredstar.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布的股东大会通告及通函,不适用本通知。)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2月22日13:00-13:50

(二) 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红星美凯龙总部B座南楼3楼会议中心

(三) 符合出席条件的内资股(A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已发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四) 符合出席条件的内资股(A股)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五)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登记文件原件或复印件,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上述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交。

(六)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内资股(A股)股东应于2023年2月21日之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附件2)连同所需登记文件(授权委托书除外,其递交时间要求见下文)之复印件以专人传递、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七) 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2号红星美凯龙总部B座北楼7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编:201106

联系人:邱喆、陈健

电话:(8621)52820220

传真:(8621)52820272

(二)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件2: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 报备文件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填表说明:

1、请用正楷填写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及地址。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3年2月21日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5号红星美凯龙总部A座B1企业邮局,邮编:201106);联系电话:(8621)52820220;传真:(8621)52820272。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3-032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控股”)直接持有公司2,369,861,103股,占公司总股本4,354,732,673股的54.42%。本次冻结、标记股份数为289,815,177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12.23%,占公司总股本的6.66%。

● 红星控股的一致行动人车建兴、陈淑红、车建芳等合计共持有公司18,607,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所持公司股份均不存在冻结情况。

● 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车建兴、陈淑红、车建芳等合计共持有公司2,388,468,7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5%。本次股份冻结后,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冻结、标记总数为417,085,491股,占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7.4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58%。

● 红星控股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正进行相关的股份转让交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若红星控股所持与前述交易相关的公司股份在交割前进一步出现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且无法在交割前解除标的股份上的权利限制,相关股份可能存在无法过户的风险。

公司于2023年2月2日收到《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3司冻0202-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沪74执保21号),获知红星控股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冻结、标记,系申请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红星控股等其他合同纠纷保全需要,案件债权金额及执行费用1,469,276,111.11元。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标记基本情况

二、前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车建兴、陈淑红、车建芳等合计共持有公司2,388,468,7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5%。本次股份冻结后,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冻结、标记总数为417,085,491股,占红星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7.4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58%。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上述冻结不会导致公司实控人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红星控股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正进行相关的股份转让交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若红星控股所持与前述交易相关的公司股份在交割前进一步出现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且无法在交割前解除标的股份上的权利限制,相关股份可能存在无法过户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