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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0证券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3-004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已于2023年1月28日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3日上午10:30时在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现场参会的分别是杜刚先生、沈学锋先生和丁卫芝女士,远程通讯方式参会的是张鹏华女士和胡伟业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杜刚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关于改聘公司安全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4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2700证券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3-005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 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改聘公司安全总监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根据《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聘任杨磊先生、朱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改聘彭旭先生为公司安全总监,增补为董事会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公司副总经理樊新军先生不再担任安全总监一职。

3. 根据《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具体落实董事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能,推动各项事务的顺利开展,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聘任陶晖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职级比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设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聘任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3日

简 历

杨磊先生,汉族,1969年12月出生,籍贯河北省唐山市,大学本科,专业职称高级工程师,政治面貌: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1990年7月至1992年2月在新疆加气混凝土厂技术员;1992年3月至1993年2月在新疆综合勘察设计院技术员;1993年3月至1999年月12月任新疆建工集团消防工程公司技术员、工程师、技术部主任、副总工程师;2000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新疆消防工程有限责任总工、副总经理兼技术部主任;2007年12月至2009年5月任新疆国际经济合作公司援密克罗尼西亚联邦项目技术组长;2009年9月至2013年5月任新疆国际经济合作公司援埃及苏伊士运河大学项目技术组长;2012年5月至2014年1月任新疆疆建工程有限公司书记、董事长;2014年2月至2015年7月任新疆国际经济合作公司国际项目部经理;2015年8月至2017年2月任新疆国经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2月至2019年3月任新疆国经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书记、执行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新疆盛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杨磊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杨磊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公司章程》第103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适合任职的情形。

朱明先生,汉族,1964年04月出生,籍贯河南,大学本科,专业职称:高级政工师,政治面貌: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1982年05月至1989年12月在新疆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从事水暖工、塔吊司机;1989年12月至1995年05月在新疆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任团委干事、团委副书记;1995年05月至2000年月01月在新疆建工集团昆仑建筑公司任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2000年01月至2002年8月任新疆四建四鑫物业公司副经理;2002年8月至2010年6月任新疆天鑫物业和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四鑫物业公司经理;2010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新疆天鑫物业和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期间:2007年10月15日取得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资格;2009年12月30日取得高级政工师资格);2019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中建新疆建工投资发展公司、新疆天海公司副总经理。

朱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朱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公司章程》第103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适合任职的情形。

彭旭先生,汉族,1968年9月出生,籍贯四川 ,大学本科,专业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无境外居留权。1988年9月至1991年7月在新疆煤炭专科学校安全工程系通风安全专业全日制学习。1991年8月在新疆四建煤矿参加工作,1992年任技术员,1993年任安技科长,1995年任副矿长,2001年至2007年任矿长,期间2003年取得西安科技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2008年至2019年在新疆天鑫物业和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电力站长、保安中心主任、安全部部长、副经理职务。2020年至今在中建新疆天海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任客服维修部部长。

彭旭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彭旭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公司章程》第103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适合任职的情形。

陶晖先生,汉族,1973年9月出生,籍贯湖北黄冈,大学本科,专业职称高级经济师,政治面貌: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1995年9月至1996年3月在新疆润达发展实业有限公司综合部业务主办;1996年3月至1999年12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物资分公司业务经理;2000年1月至2006年月3月任新疆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企划部经管员;2006年3月至2008年3月任新疆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效能监察中心第二组组长;2008年3月至2011年3月任新疆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海分公司副经理;2011年3月至2016年3月任企业策划与管理部副经理;2016年3月至2018年3月任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建筑分公司合约法务部经理兼任企业策划与管理部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建筑分公司合约法务部经理。

陶晖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陶晖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公司章程》第103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适合任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