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3-002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
● 是否有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否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3年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董事周建军先生、张靓先生、徐健男女士、陆志虹先生、骆训杰先生、Marco Kerschen先生,独立董事胡志刚先生、王春晖先生、陆银娣女士出席了会议。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南京新工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工产投”)、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投资集团”)、南京江宁高新区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江宁产业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南京新工南药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该基金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6,000万元,占该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30%。
因新工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44.13%股权,新工产投为新工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新工投资集团、新工产投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投资设立私募股权基金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陆志虹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23-004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我们对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利于推动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通过《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专业线垂直一体化管控办法》;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4日
上网公告文件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核意见;
2、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年2月1-3日)。
报备文件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2023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3-003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
● 是否有监事投反对或弃权票:否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于2023年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监事徐媛媛女士、姚霞女士、杨庆女士出席了会议。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南京新工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工产投”)、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投资集团”)、南京江宁高新区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江宁产业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南京新工南药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该基金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6,000万元,占该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30%。
因新工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44.13%股权,新工产投为新工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新工投资集团、新工产投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投资设立私募股权基金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徐媛媛女士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4日
报备文件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2023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3-004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京医药”)拟出资6,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参与投资设立南京新工南药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基金”),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2亿元,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30%。
其他投资人包括:南京新工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工产投”)出资200万元,占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1%,为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投资集团”)出资5,800万元,占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9%。南京江宁高新区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宁科创投”)出资4,000万元,占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0%。南京江宁产业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宁产业发展基金”)出资4,000万元,占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0%。
● 新工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44.13%股权,新工产投为新工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新工投资集团、新工产投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向新工投资集团借款余额为0元。
● 风险提示:本基金存在未能及时缴付出资、完成备案,可能影响投资进度,以及政策法规、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市场变化等风险,且无固定回报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本次与新工产投、新工投资集团、江宁科创投、江宁产业发展基金共同投资设立的基金,将主要投资中早期项目,聚焦医疗大健康领域科技型、技术研发、产品驱动型企业,重点围绕公司产业链延展方向进行布局,推动公司产业转型升级。
本次全体合伙人将以现金方式,共同出资2亿元成立本基金,其中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比30%。新工产投出资200万元,占比1%。新工投资集团出资5,800万元,占比29%。江宁科创投出资4,000万元,占比20%。江宁产业发展基金出资4,000万元,占比20%。出资将分三期缴付,各期出资总额占认缴出资总额的比例分别为不超过40%、不超过30%以及不低于30%,具体缴付时间及各期缴付比例以缴款通知书中列明的为准。
新工产投为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人。
(二)2023年2月1-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同意8票,反对、弃权0票,关联董事陆志虹先生回避表决)、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同意2票,反对、弃权0票,关联监事徐媛媛女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
(三)新工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44.13%股权,新工产投为新工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新工投资集团、新工产投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向新工投资集团借款余额为0元。除此之外,公司最近12个月未与新工投资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发生过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各投资方简介
(一)关联方
1、新工投资集团
(1)基本情况
名称: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唱经楼西街65号
法定代表人:王雪根
注册资本:452,973.62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新型工业化项目投资、运营;风险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经营、资本运作、不良资产处置等。
营业期限:2008年4月29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情况: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90.79%股权、江苏省财政厅持有其9.21%股权。
(2)关联关系
新工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44.13%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新工投资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3)主要财务数据
新工投资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4)最近12个月关联交易情况(日常关联交易除外)
经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新工投资集团申请额度不超过40亿元的借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金额可在上述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不超过同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按实际借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每月支付利息,借款无相应担保或抵押。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向新工投资集团借款余额为0元。除此之外,公司最近12个月未与新工投资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发生过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
2、新工产投
(1)基本情况
名称:南京新工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唱经楼西街71号
法定代表人:肖玲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新兴产业项目投资及管理;与上述经营项目相关的投资咨询、技术咨询等。
营业期限:2016年7月4日至2036年7月3日
股东情况:新工投资集团持有其100%股权。
(2)关联关系
新工产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工投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新工产投为公司关联法人。
(3)主要财务数据
新工产投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4)最近12个月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最近12个月未与新工产投发生过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
(二)其他投资方
1、江宁科创投
(1)基本情况
名称:南京江宁高新区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2211号
法定代表人:郑明伟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与管理。
营业期限:2014年4月14日至2034年4月13日
股东情况:南京江宁科学园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关联关系
公司与江宁科创投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主要财务数据
江宁科创投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2、江宁产业发展基金
(1)基本情况
名称:南京江宁产业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391号(江宁高新园)
法定代表人:王国庆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业务。
营业期限:2017年11月17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情况: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持有其100%股权。
(2)关联关系
公司与江宁产业发展基金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主要财务数据
江宁产业发展基金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出资情况
1、基金名称:南京新工南药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定位:区域产业孵化项目投资、并购投资。
3、出资情况:基金认缴出资总额2亿元,新工产投为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人。
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
各合伙人出资分三期缴付,各期出资总额占认缴出资总额的比例分别为不超过40%、不超过30%以及不低于30%,具体缴付时间及各期缴付比例以缴款通知书中列明的为准。
(二)基金成立目的、经营范围、投资领域
1、基金成立目的:从事投资事业,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2、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以企业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3、投资领域:新医药与生命健康产业,重点关注医疗器械、诊断试剂产业链、大健康产品。
4、项目阶段: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初创期、成长期及成熟期的项目。
5、投资限制:本合伙企业对单一项目的累计投资金额不高于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20%。
本合伙企业及其关联企业投资于江宁区内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江宁科创投与江宁产业发展基金作为LP向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金额的1.5倍。同时,本合伙企业投资于江宁高新区内的企业金额(包含招商并引入落地到江宁高新区的企业在江宁高新区内的投资金额)应当不低于江宁科创投作为LP向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金额。
(三)基金管理、退出机制
1、基金期限:本合伙企业合伙期限为7年,其中投资期4年,退出期3年,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以延长,每次延长2年,延长不超过1次。
2、基金管理人:新工产投担任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68428。
3、基金管理费:在投资期内,管理费为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年,在退出期内,管理费为基金未退出原始投资成本余额的2%/年,基金进入延长期、清算期不支付管理费用。
4、基金管理机制:基金运营管理事务由新工产投负责,南京医药投资团队自项目立项后,可共同参与项目尽职调查。
5、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被投资企业IPO、并购退出、股权转让退出、被回购退出、清算减资退出等方式,基金退出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南京新工南药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主要内容如下(以最终签署版本为准):
1、本合伙企业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以人民币货币出资。认缴出资总额为贰亿圆整。
2、本合伙企业出资根据投资业务的实际需要分三期缴付,各期出资总额占认缴出资总额的比例分别为不超过40%,不超过30%和不低于30%。各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按其认缴出资金额分期同比例到位,即各合伙人首期出资金额占其认缴出资金额的比例不超过40%(以缴款通知书所列明的出资额为准),第二期出资金额占其认缴出资金额的比例不超过30%(以缴款通知书所列明的出资额为准),第三期出资金额占其认缴出资的比例不低于30%。
3、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为本合伙企业委托南京市区内的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和专业机构,负责提供资金安全保障、投资监督、实时清算及自动化的信息报表支持。
4、本合伙企业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本合伙企业对单一项目的累计投资金额不高于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20%。本合伙企业及其关联企业投资于江宁区内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江宁科创投与江宁产业发展基金作为LP向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金额的1.5倍。同时,本合伙企业投资于江宁高新区内的企业金额(包含招商并引入落地到江宁高新区的企业在江宁高新区内的投资金额)应当不低于江宁科创投作为LP向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金额。
6、执行事务合伙人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其执行合伙事务的内部决策机构。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本协议获得对本合伙企业相关投资和退出决策的决策权,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四名委员组成,其中新工集团委派一名委员,新工产投委派一名委员,南京医药委派一名委员,江宁科创投委派一名委员,并经本基金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
对于投资决策委员会所议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一人一票,由与会有表决权的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表决通过方可实施;对于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的投资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单个投资项目,或对于其所审议的,投资方向明显不属于医疗器械、诊断试剂产业链、大健康产品三个领域的相关投资项目,应当由与会有表决权的全体委员表决通过方可实施。
投资决策委员会应当包含法律、财务、投资管理及与本基金投资方向相适应的产业方面的专业人士。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
7、本合伙企业应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的管理费合计金额为:
(1)在本合伙企业投资期内,管理费为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2%/年;
(2)在本合伙企业退出期内,管理费为本合伙企业未退出原始投资成本余额的2%/年。
在以下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不收取管理费:本合伙企业进入延长期、清算期。
8、全体合伙人之间的分配执行先本金后收益、先有限合伙人后普通合伙人的原则,具体分配顺序如下:
(1)分配有限合伙人的本金:按有限合伙人实际缴纳出资额比例分配各有限合伙人的本金,直至各有限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总额达到其向本合伙企业实际缴付的累计出资额;
(2)分配普通合伙人的本金:经过上述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入的,则继续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其获得的分配总额达到其向合伙企业实际缴付的累计出资额;
(3)分配有限合伙人的门槛收益:如经过上述两轮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益的,则继续向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各有限合伙人获得的分配收益总额达到以其向合伙企业实际缴付的累计出资额为基数按8%的年化收益率(单利)计算的金额;
(4)分配普通合伙人的门槛收益:经过上述三轮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益的,则继续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其获得的分配收益总额达到以其向合伙企业实际缴付的累计出资额为基数按8%的年化收益率(单利)计算的金额;
(5)分配超额收益:经过上述(1)、(2)、(3)、(4)轮分配后仍有可分配的收益,为超额收益。超额收益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在有限合伙人中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9、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如各方协商未成的,任何一方应将上述争议提交本基金注册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除各方发生争议的事项外,各方仍应当本着善意的原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各自义务。
10、本协议经各方履行决策程序,并经各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本次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的该基金,将依托新工投资集团及公司产业、载体资源,重点关注新医药与生命健康领域“专精特新”企业,挖掘一批医疗大健康领域科技型、技术研发、产品驱动型企业,有利于公司以投资拓展产业广度,以并购加强产业深度,推动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市场竞争力。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提示
本基金存在未能及时缴付出资、完成备案,可能影响投资进度,以及政策法规、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市场变化等风险,且无固定回报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3年1月31日,公司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委员陆志虹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2、2023年2月1-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陆志虹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3、2023年2月1-3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徐媛媛女士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我们对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5、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我们认为,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利于推动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4日
上网公告文件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核意见;
2、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年2月1-3日)。
报备文件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2023年2月1-3日);
2、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2023年2月1-3日);
3、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南京新工南药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3-006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为保证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22南京医药SCP005,债券代码:012281931)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发行人名称: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债项名称: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
3、债项简称:22南京医药SCP005
4、债项代码:012281931
5、发行金额:人民币5亿元
6、起息日 :2022年5月27日
7、发行期限:270天
8、债项余额:人民币5亿元
9、偿还类别:本息兑付
10、本计息期债项利率:2.00%
11、本息兑付日:2023年2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2、本期应偿付本息金额:人民币507,397,260.27元
13、主承销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存续期管理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兑付相关事宜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兑付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兑付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相关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发 行 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昊鹏
联系方式:025-84552638
(二)存续期管理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联 系 人:王文婧
联系方式:025-68777249
(三)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 系 人:谢晨燕 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708,021-23198682
四、信息披露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4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3-007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为保证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22南京医药SCP006,债券代码:012281998)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发行人名称: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债项名称: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
3、债项简称:22南京医药SCP006
4、债项代码:012281998
5、发行金额:人民币5亿元
6、缴款日 :2022年6月2日
7、发行期限:270天
8、债项余额:人民币5亿元
9、偿还类别:本息兑付
10、本计息期债项利率:2.01%
11、本息兑付日:2023年2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2、本期应偿付本息金额:人民币507,434,246.58元
13、主承销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存续期管理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兑付相关事宜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兑付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兑付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相关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发 行 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昊鹏
联系方式:025-84552638
(二)存续期管理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滕步琦
联系方式:025-84797486
(三)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 系 人:谢晨燕 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708,021-23198682
四、信息披露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4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3-008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疫情防控债)
兑付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保证 20南京医药(疫情防控)MTN001(债券代码:102000126)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疫情防控债)
3、债券简称:20南京医药(疫情防控)MTN001
4、债券代码:102000126
5、发行总额:4.00亿元
6、本计息期债券利率:3.48%
7、到期兑付日:2023年2月19日
二、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兑付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或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昊鹏
联系方式:025-84552638
2、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豪、刘媛
联系方式:010-89926522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708,021-23198682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4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3-005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保证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22南京医药SCP004,债券代码:012281884)2023年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本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
3、债券简称:22南京医药SCP004
4、债券代码:012281884
5、发行总额:5亿元
6、本计息期债券利率:2.01%
7、兑付日:2023年02月18日
二、付息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兑付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至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线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付息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昊鹏
联系方式:025-84552638
2、主承销商(牵头):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恒
联系方式:025-58588379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电话:021-23198708、021-23198682
本公司承诺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