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
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23-0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3-04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

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上市公司的49,008,99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公开征集转让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因此能否进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及何时进入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3、在完成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前,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2月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汽轮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轮控股”)通知,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经汽轮控股股东会决议,汽轮控股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1、转让方式: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

2、转让股份及比例:本次拟转让49,008,99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

3、转让价格:本次拟公开征集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不低于下列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1)上市公司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2)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最终转让价格将依据相关法规,以公开征集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的结果确定。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完成前,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转让股份的数量相应调整。

汽轮控股后续将进一步研究制定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具体方案,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因此能否进入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及何时进入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在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完成前,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获得批准并得以实施,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980,179,980股,汽轮控股持有公司股份623,772,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64%,均为非上市流通股。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鉴于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