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0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3-005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太和县梦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马环境”),系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德斯”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梦马环境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对梦马环境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梦马环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梦马环境85%的股权。梦马环境于2023年1月17日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科技支行申请贷款6,00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及设备采购,贷款期限为自2023年1月17日起至2036年1月17日止。为满足梦马环境日常经营需要,加快梦马环境良性发展,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公司拟为梦马环境向银行申请的6,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就梦马环境本次贷款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及相关担保条款以公司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太和县梦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09-16

注册地点: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双浮镇012县道路南双兴村

法定代表人:孟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保咨询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1、梦马环境2021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梦马环境尚处于项目建设阶段,未正式开展业务,暂无营业收入。

根据截至本公告日的核查情况,梦马环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与公司的关系:梦马环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8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本次担保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梦马环境及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但实际担保总额和担保范围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和范围。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快速发展,公司对被担保对象梦马环境拥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定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其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本次担保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梦马环境提供超出持股比例担保,其他少数股东太和县路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限于自身资产有限,为本次事项提供同比例担保存在一定困难,且公司对梦马环境具有稳定的控制权,基于业务实际操作的便利性,其他少数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审议内容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为2,56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4%和1.19%。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3-006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6日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3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年林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是综合考虑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持续经营与稳定发展;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