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90 证券简称:云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2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晓雨先生主持现场会议,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石岩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关联股东李晓雨、郭克云、江志俊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进行了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丁伟、陶成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