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公告

2023-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 临2023一007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其中牟立娟为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冯嵩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熊亚菊为执行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2022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2022一027)。

2023年2月7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的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牟立娟为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冯嵩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熊亚菊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鉴于原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工作调整,现委派冯嵩为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凌忠峰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鸿彦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及项目质量复核工作。

二、变更人员的基本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冯嵩,2001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凌忠峰,200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5月开始从事IPO公司审计,2013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年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张鸿彦,2004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6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7家。

三、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冯嵩,签字注册会计师凌忠峰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张鸿彦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以上三人最近三年均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审计机构变更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涉及的相关工作均已有序交接,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及项目质量复核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