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公告

2023-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3-006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33.00元/股调整为32.796元/股。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21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1月3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2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年2月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1年2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1年2月8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33.00元/股,向84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2021年4月16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1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4,440,000.00元(含税)。2021年5月11日,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2022年5月9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1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9,200,000.00元。2022年6月16日,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33.00元/股-0.084元/股-0.12元/股=32.796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归属、作废及调整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作废及调整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亦不违反《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作废及调整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3-009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泰兴二期项目增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名称:泰兴原料药和制剂生产基地(二期)

● 投资金额:本项目原总投资额为3.1亿元,现拟增加至5亿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项目涉及产品需获得相应国家药品监管机构GMP认证,履行相应的药品注册程序后方可在相应国家进行销售;且项目投入运营后可能面临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产品销售增长不能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项目概述

泰兴原料药和制剂生产基地(二期),主要为纽莫康定、子囊霉素、米卡芬净钠、阿尼芬净、达巴万星等中间体和原料药的生产。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博瑞生物医药泰兴市有限公司。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泰兴经济开发区盛泰化学东围墙以东、盛泰化学预留地以南、沿江大道以西、通园路以北。本项目原总投资额为3.1亿元,现拟增加至5亿元。

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泰兴二期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将泰兴原料药和制剂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的投资金额由3.1亿元增加至5亿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本次投资项目的后续相关实施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泰兴原料药和制剂生产基地(二期)

2、项目投资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博瑞生物医药泰兴市有限公司

3、项目投资金额:拟由3.1亿元增加至5亿元

4、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

5、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部署需要,为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公司对本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优化调整,具体增项内容为:

(1)地面由基础地面改为水磨地面、防火地砖等,增加楼地面工程施工费;

(2)根据环评要求增加污水处理站、市政管网工程费用及废水废气设备费用;

(3)为满足海外cGMP 质量体系,同时满足高端客户对产品质量的需求,增加机电安装费;

(4)为完善自动化生产体系,助力高效连续性生产,增加自控工程费用;

(5)增加研发、分析、检验设备投入。

6、本次增加投资后本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三、本次增加投资的必要性

随着国内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医保谈判等政策的实施,国内药品的竞争格局更趋激烈,对药企的产品质量、生产效率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日益重视,环保政策日益趋严,公司相应提升了环保、安全生产标准;同时为增强公司产品国际竞争力,开拓海外市场,公司按照海外cGMP 质量体系相应提升了建设标准。

四、本次增加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扩大项目投资规模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装备和技术的先进性,增强公司安全、环保、质量方面的硬件水平和管理水平;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国际竞争力,切实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符合公司的产业布局和发展战略。本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项目涉及产品需获得相应国家药品监管机构GMP认证,履行相应的药品注册程序后方可在相应国家进行销售;且项目投入运营后可能面临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产品销售增长不能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3-004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2月6日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方式在C27栋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2月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袁建栋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拟由33.00元/股调整为32.79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张丽、杭帆、黄仰青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98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张丽、杭帆、黄仰青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共计134,0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放弃归属当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对前述激励对象放弃归属的559,8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93,8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张丽、杭帆、黄仰青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泰兴二期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部署需要,为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公司对泰兴原料药和制剂生产基地(二期)建设内容进行优化调整,项目总投资额拟由3.1亿元增加至5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泰兴二期项目增加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3-005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2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C27栋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2月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何幸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98万股,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3-007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时间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截至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期满,本次完成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00万股,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1,000万股的0.49%

(3)授予价格(调整后):32.796元/股,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32.796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共计84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6)任职期限及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自其授予之日起至各批次归属日,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3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注: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内部绩效考核的相关制度及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档,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B档及以上时,其当年实际可获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即为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1月3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2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年2月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1年2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1年2月8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33.00元/股,向84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丽、杭帆、黄仰青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98万股。

(二)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时间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2月8日,因此第一个归属期为2022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7日。

2、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84名,其中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因此,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共计76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98万股。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98万股,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98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由于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放弃归属当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完成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股,本次上市流通的股票数量为0股。公司对前述激励对象放弃归属的55.9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具体如下:

四、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按照实际离职率摊销相关费用。关于第二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将按照预计离职率摊销相关费用。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上述费用的摊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归属、作废及调整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作废及调整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亦不违反《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作废及调整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3-008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1月3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2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年2月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1年2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1年2月8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33.00元/股,向84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共计134,0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放弃归属当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对前述激励对象放弃归属的559,8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93,800股。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归属、作废及调整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作废及调整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亦不违反《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作废及调整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