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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9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芯生物”或“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4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黎翔燕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等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5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0-017)。

4、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19)。

5、2020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已于2021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2021年7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8、2023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的卞凯等10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作废43,750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1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芯生物”或“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3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黎翔燕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4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35)。

4、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40)。

5、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的卞凯等152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作废581,200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2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其中首次授予371.98万股,预留 3.02万股,预留部分有效期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3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黎翔燕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4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35)。

4、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40)。

5、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权益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部分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失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于2021年4月20日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应于2022年4月20日前授予被激励对象。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在上述期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计划,预留权益已经失效,因此作废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0,200股。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1,569,300股

● 归属股票来源:回购本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股普通股股票

一、2021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批准程序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披露时公司股本总额41,000万股的0.91%;其中首次授予371.98万股,首次授予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9.19%。

3、授予人数:623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4、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5、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和2022年的两个会计年度分别对公司的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对应年度的归属条件。

(1)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5、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的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考核结果确定其当年度可归属的股份数量:

6、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C、D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的考核结果归属比例×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

1、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3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黎翔燕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4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35)。

4、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40)。

5、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于2021年4月29日向激励对象授予371.98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授予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569,30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7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授予日为 2021年4月29日,截止 2022年4月30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限为 2022 年 5月 5日至 2023 年4月28日。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623名,其中15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合计对应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1,200股。剩余471名被激励对象根据考核结果归属当期对应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年4月29日。

(二)归属数量:1,569,300股。

(三)归属人数:471人。

(四)授予价格:25元/股。

(五)股票来源:回购本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除15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归属期471名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各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47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实质性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47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569,300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归属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已成就;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二)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2021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和2021年股票增值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或股票增值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0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676,750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2020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批准程序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41,000万股的 0.37%。

3、授予人数:113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4、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5、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在2020年和2021年的两个会计年度分别对公司的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对应年度的归属条件。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6、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的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考核结果确定其当年度可归属的股份数量:

7、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C、D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的考核结果归属比例×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

1、2020 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4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黎翔燕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等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5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0-017)。

4、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19)。

5、2020 年 5 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已于2021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2021年7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8、2023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0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于2020年5月27日向激励对象授予15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授予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归属情况如下:

二、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676,75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9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授予日为 2020年 5月27日,截止 2022年5月28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限为 2022 年 5月 30日至 2023 年5月 26 日。

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07名,其中10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合计对应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750股。剩余97名被激励对象根据考核结果归属当期对应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76,750股。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0年5月27日。

(二)归属数量:676,750股。

(三)归属人数:97人。

(四)授予价格:25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除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二个归属期97名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各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97名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实质性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9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676,750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归属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已成就;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二)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2021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和2021年股票增值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4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

2021年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芯生物”或“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2021年股票增值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股票增值权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3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黎翔燕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4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35)。

4、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40)。

5、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2021年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股票增值权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作废(作废25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增值权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股票增值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股票增值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股票增值权。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股票增值权的作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行权股票数量:12,500股

● 行权股票来源:股票增值权不涉及到实际股份,以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为虚拟标的股票。

一、2021年股票增值权股权激励计划批准程序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股票增值权。

2、授予数量: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0万份股票增值权,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1,000万股的0.07%。

3、授予人数:2人,为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4、行权期限及行权安排

本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行权期限和行权安排如下表:

5、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行权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股票增值权在行权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1-2024四个会计年度分别对公司的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对应年度的行权条件。授予的股票增值权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5、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的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考核结果确定其当年度可行权的股份数量:

1.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行权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C、D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行权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行权的股票增值权数量=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增值权数量×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的考核结果行权比例×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

1、2021 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3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黎翔燕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4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35)。

4、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40)。

5、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2021年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1年股票增值权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于2021年4月29日向激励对象授予30万股股票增值权。

(四)授予股票增值权行权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尚未行权。

二、股票增值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票增值权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2021年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行权数量为12,50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根据《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授予日为 2021年4月29日,截止 2022年4月30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限为 2022 年5月5日至 2023 年4月28日。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现就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2名,其中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获授的股票增值权全部作废失效,合计对应作废失效的股票增值权数量为250,000股。剩余1名被激励对象根据考核结果行权当期对应的全部股票增值权12,500股。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年4月29日。

(二)行权数量:12,500股。

(三)行权人数:1人(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四)授予价格:25元/股。

(五)股票来源:股票增值权不涉及到实际股份,以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为虚拟标的股票。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除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行权条件,对公司2021年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行权期1名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该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实质性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对应行权的股票数量为12,500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增值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本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六、股票增值权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数量,并按照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1.等待期会计处理如下:公司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负债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确定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

2.可行权日之后会计处理:不再确认成本费用,但负债(即应付职工薪酬)公允价值的变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3.行权日会计处理:按实际支付的数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数据为准。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票增值权费用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行权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增值权已进入第一个行权期且行权条件已成就;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二)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2021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和2021年股票增值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2021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或股票增值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

(下转6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