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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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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起诉书与传票的公告

2023-0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07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起诉书与传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的通知,其于2023年2月10日收到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苏检刑诉【2022】Z19号)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2022】苏05刑初99号),孙洁晓先生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提起公诉,该案件将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一、该案件相关披露情况

2018年1月9日,公司披露了中国证监会向孙洁晓先生出具的《调查通知书》(编号为:深证调查通字〔2018〕001号),因其涉嫌内幕交易,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长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2019年3月21日,公司披露了中国证监会向孙洁晓先生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9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19]4号)。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2019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了孙洁晓先生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取保候审。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取保候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8)。

二、该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件为实际控制人的个人事务,不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的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