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2月1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公告

2023-0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3-015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5%以上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成都交子东方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交子”)持有公司股份10,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7%。上述股份来源于通过协议转让取得,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计划减持的主要内容:

成都交子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累计不超过10,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7%。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将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成都交子可以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新东方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成都交子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持股5%以上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持股5%以上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2022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材料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成都交子东方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成都交子承诺如下:

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持股5%以上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