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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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11 证券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23-013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2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30号国航总部大楼C713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崇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冯刚先生、李福申先生、谭允芝女士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王杰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黄斌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肖健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超过二分之一(不包括二分之一)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毕玉梅、李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23-014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飞行师王迎年先生递交的辞呈。王迎年先生因退休,向公司董事会辞去总飞行师职务。该辞任即日起生效。

王迎年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和公司无不同意见,亦不存在公司股东需要知悉有关其辞任的其他事宜。董事会对王迎年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北京,二〇二三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