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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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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95 证券简称:天永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5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2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荣俊林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30日以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议案》

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2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方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延长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95 证券简称:天永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6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天永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2月10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良龙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30日以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议案》

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2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方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延长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95 证券简称:天永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7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2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方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继续顺利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95 证券简称:天永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8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2月2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汇贤路500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27日

至2023年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在2023年2月11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内容。

议案2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在2023年1月4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参会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登记地点为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汇贤路 500 号公司会议室。

(2)电子邮件登记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的电子扫描件,邮件请注明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943731796@qq.com 或 lvaihua@ty-industries.com

3.登记时间:

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4日:9:30-11:30,13:00-16: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仪峰

电话:021-50675528/69920928

特此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天永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全票通过。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