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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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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大宗交易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2023-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5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大宗交易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董事于缘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3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374%。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2022年8月26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公司股东、董事于缘宝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于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4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70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1.9990%的股份。

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收到股东、董事于缘宝先生出具的《关于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时间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2月11日,于缘宝先生已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股份1,6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522%。本次大宗交易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现将相关减持结果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以上表格中的数据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