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665 证券简称:天地源 公告编号:临2023-011
债券代码:185167 债券简称:21天地一
债券代码:185536 债券简称:22天地一
债券代码:137566 债券简称:22天地二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榆林城投天地源置业有限公司按照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各股东提供借款,其中向陕西天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18,000万元,向榆林市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12,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2年,不计利息。
● 本次财务资助未超过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资助对象和资助额度范围。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榆林城投天地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城投天地源)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注册资金15,000万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天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天投)出资9,000万元,占股权比例60%;榆林市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城投)出资6,000万元,占股权比例40%。榆林城投天地源主要负责榆林丹轩坊项目的开发与建设。榆林城投天地源在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额度内按照股东持股比例提供资金拆借,即:向陕西天投提供借款18,000万元,向榆林城投提供借款12,000万元。本次借款期限不超过2年,不计利息。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榆林城投,属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资助对象范围,财务资助金额在上述议案预计额度范围内。
本次财务资助可以有效盘活榆林城投天地源的账面富余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榆林市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沙河路财富中心6、7、8楼
法定代表人:郝君
成立日期:2007年2月1日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经营范围: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非居住地房地产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等
股东情况:榆林市国资委持股100%
财务状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5,712,404.10万元,净资产2,082,234.00万元,负债总额3,630,170.10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80,340.29万元,净利润6,434.72万元。
截止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5,759,069.61万元,净资产2,158,906.27万元,负债总额3,600,163.35万元,1-9月实现营业收入65,0491.33万元,净利润4,803.82万元。
榆林城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资助方:榆林城投天地源置业有限公司
资助对象:榆林市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资助方式:向股东方提供资金拆借
资助金额:12,000万元
利率:本次借款不计利息
资助期限:借款期限不超过2年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榆林城投天地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项目公司,由公司直接负责财务管理,公司能够动态预测和管控项目资金。榆林城投天地源在闲置盈余资金范围内提供财务资助,不影响其正常经营。榆林城投天地源有权根据经营情况及发展需求需要,要求榆林城投在收到提前还款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前归还借款。公司将密切关注榆林城投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保榆林城投按照协议约定偿还借款。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财务资助符合公司经营需求,股东方在不影响项目公司运营的情况下,按照股权比例拆借资金,有利于提高项目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合作双方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榆林城投天地源在确保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按股权比例向其股东榆林城投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有利于提高项目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合作双方利益。
(二)本次财务资助对象榆林城投,属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资助对象范围,财务资助金额在上述议案预计额度范围内。
(三)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73,353.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1.69%。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