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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及违反承诺减持股份致歉的公告

2023-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及违反承诺减持股份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苏州工业园区蝴蝶天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天翔”)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云科技”或“公司”)首发上市时持有公司股份1,937,7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8%),前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已于2022 年3月1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天翔持有公司1,917,79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苏州天翔出具的《关于减持青云科技股票计划及违反承诺减持股票致歉的告知函》,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苏州天翔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1,917,7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4%)。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949,243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自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1,898,487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00%,自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若此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对减持数量限额进行相应处理。

● 违反承诺减持股份情况

根据苏州天翔出具的《关于减持青云科技股票计划及违反承诺减持股票致歉的告知函》,在未提前告知公司并由公司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公告情况下,苏州天翔工作人员于2023年2月7日,由于疏忽,误操作导致以集中竞价方式卖出持有的青云科技股份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成交均价51.97元/股,成交金额1,039,400元,违反了其在《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如本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通过其它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严格按照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的承诺。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的,自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苏州天翔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苏州天翔承诺如下:

“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在公司上市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有更严格的要求的,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苏州天翔承诺如下:

“1、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企业将严格根据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企业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本企业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3、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本企业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减持安排如下:

(1)减持条件和减持价格: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下,根据公司届时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确定减持价格。

(2)减持数量:减持股份数量最高可至本企业在公司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00%;

(3)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如本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通过其它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严格按照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4)减持期限: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如本企业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情形的,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5、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相关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苏州天翔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苏州天翔将根据市场情况、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苏州天翔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遵守《招股说明书》相关承诺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票的致歉与处理情况

青云科技首发上市以后苏州天翔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已低于5%,本次违反承诺进行减持的行为系误操作导致,不存在通过违反承诺减持以获取不当利益的主观故意。

苏州天翔及相关工作人员已进行了深刻自查和反省,并就该行为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诚挚的歉意。苏州天翔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加强事先与公司的沟通,严格遵守相关承诺事项,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公司将继续督促并要求其切实履行相关承诺,同时公司将再次提醒相关股东认真学习相关减持规定,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切实履行其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有关承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