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3-004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日:2023年2月10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385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绅通灵”)已于2023年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以2022年12月20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38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33元/股。
1、首次授予日:2022年12月20日。
2、首次授予价格:3.33元/股。
3、首次授予对象: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4、首次授予人数:26人。
5、首次授予数量:385万股。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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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次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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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已收到26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3,850,000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12,820,500.00元,其中3,850,000元计入新增股本,8,970,5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授予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40,473,840元增加至344,323,840元。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收到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3年2月10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385万股。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34,047.384万股增加至34,432.384万股。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峻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蔄毅泽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214.21万股,持股比例为30.00%;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峻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蔄毅泽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变更为29.66%。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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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职工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2月20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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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次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3-005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
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减持及因总股本增加导致的被动稀释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大宗交易、被动稀释
● 本次权益变动比例:1.03%
●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情况
股东名称:马峻、蔄毅泽
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
股东类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东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
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类型:减持、股本增加导致被动稀释
(二)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2021年12月31日,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峻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332,900股,占减持时公司总股本的0.69%,致使马峻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蔄毅泽女士(马峻先生配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30.69%降低至30.00%。
2023年2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3,850,000股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340,473,840股增加至344,323,840股,致使马峻先生及蔄毅泽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30.00%被动稀释至29.66%。
综上,马峻先生及蔄毅泽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累计由30.69%降低至29.66%,变动比例为1.03%。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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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