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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建信基金旗下公募基金产品适当性风险等级评定结果的公告

2023-0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相关法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投资者适当性服务水平,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22年7月7日起参考独立第三方评级机构——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的《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公募基金产品适当性风险评价体系》及其相关内容,对旗下公募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进行评定。自2022年7月7日后,如有风险等级变动的情况,本公司将通过公告或适当方式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为了使投资者充分了解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最新风险等级评定结果,特发布此公告。

风险提示:

1、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根据投资者适当性法律法规对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不同,因此不同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不同。

2、投资者购买基金后,所购买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可能因市场或运作情况而发生调整,并可能超出投资者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从而可能产生不利后果和损失。投资者应及时关注产品风险评级变动的情况并谨慎决策,以确保做出的投资决策已充分考虑了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