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前海开源沪港深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事项的公告

2023-0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前海开源沪港深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23年2月15日起对旗下前海开源沪港深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提高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等,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将形成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代码:002860;C类基金份额代码:017929)。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原有的基金份额在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C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本基金A/C类基金份额暂不支持相互转换。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的转换参照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执行。本公司旗下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相互之间的转换规则以其相关公告为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2023年主要投资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安排参照A类基金份额执行。

1、C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

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C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除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中“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不设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2)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首次申购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含申购费)。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电子直销交易系统和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追加申购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含申购费)。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交易系统追加申购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具体申购金额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4)投资人赎回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该类基金份额赎回,但每笔最低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份;各类基金份额的账户最低余额为10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本基金某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该类基金份额,否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剩余部分的该类基金份额强制赎回。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赎回份额及账户最低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提高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

本基金原有的基金份额在转换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后,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位数从小数点后3位变更为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位数与A类基金份额一致。

三、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网点

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可通过本公司官方网站(www.qhkyfund.com)进行查询。本公司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本公司网站公示。

四、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增加C类基金份额、提高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前海开源沪港深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前海开源沪港深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此外,本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法律文件部分表述进行了修订完善。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详见附件《前海开源沪港深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更新《前海开源沪港深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前海开源沪港深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如对上述事项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qhkyfund.com)或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666-998)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5日

附件:《前海开源沪港深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