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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2023-0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156,2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陈平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原持股5%以上股东陈平先生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陈平先生于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合计减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542,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73%,减持完成后陈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57,698,542股下降至56,156,202股,持股比例由5.1373%下降至5%以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变动的基本情况

1、减持股份的实施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陈平先生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相结合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执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其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将继续关注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陈平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 本次权益变动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陈平先生仍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则中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4.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陈平先生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2023年2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陈平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