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3-5
债券代码:127029 债券简称:中钢转债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2月1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鹏程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董事王建以视频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国资主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相关制度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以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王建为本次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对《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相关制度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以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王建为本次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8)。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陆鹏程、王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3-6
债券代码:127029 债券简称:中钢转债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2月15日在北京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2月1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国平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徐国平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修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事项时,1名关联董事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国资主管部门的意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22年初依据项目情况对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并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没有发生超出预计的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的情形。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3-7
债券代码:127029 债券简称:中钢转债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相关制度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钢国际”)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95)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96)。
根据国资委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激励计划部分内容及相关制度文件进行了修订,并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16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现将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情况如下:
■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做同步修订。
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改外,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相关制度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以及《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前述文件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修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3-8
债券代码:127029 债券简称:中钢转债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包括向关联方采购设备等商品,接受关联方提供咨询、设计等服务,向关联方销售设备等商品、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和设计服务等。关联方主要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北京中宏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中钢诺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鼎泰克冶金设备有限公司、中钢金冶(内蒙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天昱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北京氢还原冶金技术有限公司及前述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等。
2023年2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陆鹏程、王建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股东中钢集团、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2023年度公司业务发展情况,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注: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单独列示,其他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2022年3月8日,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北京中宏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1号院15号楼1层101-01
法定代表人:韩基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等。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化光林现任北京中宏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北京中宏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北京中宏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末总资产50,799.71万元,净资产6,415.6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77,844.87万元,净利润2,975.36万元(数据均未经审计)。
2. 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铁力路2510号
法定代表人:陆鹏程
注册资本:283,337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冶金、建筑、装饰及环保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等。
公司董事长陆鹏程现任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末总资产85.87亿元,净资产38.19亿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48.93亿元,净利润2.56亿元(数据均未经审计)。
3.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1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富
注册资本:112,500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耐火原料、耐火材料及节能材料的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等。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钢集团下属控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总资产61.85亿元,净资产31.30亿元;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1.72亿元,净利润1.98亿元(数据均未经审计)。
4. 马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太白大道1889号
法定代表人:陈孝文
注册资本:1,651.495243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等。
马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是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公司董事长陆鹏程现任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马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马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2年末总资产89,826.57万元,净资产8,182.4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37,397.19万元,净利润3,003.09万元(数据均未经审计)。
5. 安徽中钢诺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湖路199号
法定代表人:唐发启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工程技术咨询(不含投资咨询);轧钢生产线工艺技术研发;轧钢生产线成台套设备以及备品备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等。
公司副总经理唐发启现任安徽中钢诺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安徽中钢诺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安徽中钢诺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末总资产35,374.81万元,净资产6,793.13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2,774.87万元,净利润2,535.34万元(数据均未经审计)。
6. 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聂仲毅
注册资本:71,543.54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冶金成套设备及配件、矿山成套设备及配件、普通机械设备及配 件、铸件、锻件、钢结构件的生产、研发和销售等。
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钢集团的下属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末总资产21.62亿元,净资产16.17亿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4.82亿元,净利润0.33亿元(数据均未经审计)。
7. 中钢集团邢台机械轧辊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邢台市桥西区新兴西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马利杰
注册资本:65,351.7704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各类轧辊、机械及备件的设计制造等。
中钢集团邢台机械轧辊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钢集团的下属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钢集团邢台机械轧辊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中钢集团邢台机械轧辊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末总资产92.05亿元,净资产38.83亿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30.29亿元,净利润1.15亿元(数据均未经审计)。
8. 北京中鼎泰克冶金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创新楼A座1-22-G02号
法定代表人:陈俊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生产冶金机械设备、冶金电器设备等。
公司副总经理周建宏现任北京中鼎泰克冶金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北京中鼎泰克冶金设备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北京中鼎泰克冶金设备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末总资产8,374.45万元,净资产2,998.7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9,188.26万元,净利润32.29万元(数据均未经审计)。
9. 中钢金冶(内蒙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软件园大厦E-410
法定代表人:武君杰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铁合金、冶金及相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培训等。
公司副总经理唐发启现任中钢金冶(内蒙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钢金冶(内蒙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中钢金冶(内蒙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末总资产1,865.48万元,净资产861.9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3,271.91万元,净利润343.68万元(数据均未经审计)。
10. 宝钢轧辊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新冶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鞠贤琴
注册资本:64,363.82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冶金专用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
宝钢轧辊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自2022年7月起变更为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陆鹏程现任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宝钢轧辊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宝钢轧辊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2年末总资产132,204.90万元,净资产75,659.5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80,164.89万元,净利润6,443.18万元(数据均未经审计)。
11. 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栋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营业务:冶金矿产资源开发与加工;冶金原料、产品贸易与物流;相关工程技术服务与设备制造。
中钢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钢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
中钢集团截至2022年末总资产815.19亿元,净资产70.48亿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695.21亿元,净利润5.33亿元(数据均未经审计)。
12. 华唯金属矿产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塘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许传华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矿产资源的开采和综合利用、矿山清洁生产等。
华唯金属矿产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钢集团下属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华唯金属矿产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华唯金属矿产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末总资产10,281.39万元,净资产6,237.4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2,041.56万元,净利润41.50万元(数据均未经审计)。
13. 北京氢还原冶金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科路6号院5号楼9层910
法定代表人:金雪飞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劳务分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合同能源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
北京氢还原冶金技术有限公司是中成碳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副总经理贾建平现任中成碳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北京氢还原冶金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北京氢还原冶金技术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末总资产5,263.18万元,净资产3,232.23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6,605.50万元,净利润107.46万元(数据均未经审计)。
14. 武汉天昱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25号一期厂房
法定代表人:陆鹏程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高端金属零部件与模具制造技术的研发、生产、制造、再制造等。
公司董事长陆鹏程现任武汉天昱智能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武汉天昱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武汉天昱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末总资产3,307.40万元,净资产2,154.25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270.60万元,净利润-994.10万元(数据均未经审计)。
上述各关联人均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2020年12月15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中钢集团就产品购销、物业租赁、综合服务分别签署了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采购和提供与工程建设、设备制造相关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设计、管理、咨询、安装、监理、工程项目分包;设备监理)以及采购和销售与工程建设、设备制造相关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冶金设备)、物业租赁等进行了约定。上述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已经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双方约定,各项交易的定价,应按以下标准及顺序确定:⑴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或批准的价格;⑵行业指导价或自律价规定的合理价格;⑶若无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也无行业指导价或自律价,则为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确定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时,应主要考虑在当地提供类似产品的第三人当时所收取市价以及作为采购方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所能获得的最低报价);⑷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为推定价格(推定价格是指依据不时适用的中国有关会计准则而加以确定的实际成本加届时一定利润而构成的价格);⑸不适用上述价格确定方法的,按协议价格。
双方在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确定的定价原则基础上,就具体交易事宜另行签署交易合同加以约定。
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有效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将协商确定协议有效期的续展事宜。
(二)与其他关联方签署协议的情况
1. 定价政策:双方根据“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2. 定价依据:市场定价及协议定价。
3. 交易协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交易双方降低运营成本,有利于公司扩大销售渠道。上述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已于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202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2022年初依据项目情况对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并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没有发生超出预计的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的情形。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22年初依据项目情况对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并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没有发生超出预计的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的情形。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 监事会关于202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意见
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5. 与中钢集团签署的产品购销、物业租赁、综合服务框架协议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3-9
债券代码:127029 债券简称:中钢转债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3日下午2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3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书面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2月28日。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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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3月1日,上午9:30至下午16:00。
3.登记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江湾路2号世贸万锦10层、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6层。
4.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5.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会议登记日下午16: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7.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参会人员应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并在参加会议期间全程佩戴口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做好往返途中的自我健康防护措施。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
五、会务联系
联系人:史广鹏、尚晓阳
电话号码:0432-66465100、010-62686202
传真号码:0432- 66464940、010-62686203
会议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及决议公告
2.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及决议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或填写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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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0928”,投票简称为“中钢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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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股东大会召开日的交易时间,2023年3月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即2023年3月3日9:15一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