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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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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3-0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028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2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一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许雷宇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62,045,5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31.916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率为38.3415%。

其中:

(1)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5,904,8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9.0413%,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率为10.861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6,140,7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22.874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率为27.480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议案1、2、3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二)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

1、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选举王伟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62,045,569股;同意161,851,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1%。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3,900股;同意1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13%。

王伟华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罗新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62,045,569股;同意161,851,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1%。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3,900股;同意1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13%。

罗新梅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闻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62,045,569股;同意161,851,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1%。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3,900股;同意1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13%。

闻明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陈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62,045,569股;同意161,851,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1%。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3,900股;同意1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13%。

陈洋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陈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62,045,569股;同意161,851,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1%。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3,900股;同意1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13%。

陈露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宋佳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62,045,569股;同意161,851,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1%。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3,900股;同意1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13%。

宋佳航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选举翟志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62,045,569股;同意161,851,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1%。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3,900股;同意1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13%。

翟志胜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崔惠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62,045,569股;同意161,851,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1%。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3,900股;同意1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13%。

崔惠俊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卜功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62,045,569股;同意161,851,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1%。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3,900股;同意1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13%。

卜功桃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选举王勇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62,045,569股;同意161,851,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1%。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3,900股;同意1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13%。

王勇先生当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金文顺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62,045,569股;同意161,851,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1%。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3,900股;同意1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13%。

金文顺女士当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62,045,569股;同意162,039,0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3,900股;同意30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93%;反对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89%;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62,045,569股;同意162,039,0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3,900股;同意30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93%;反对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89%;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62,045,569股;同意162,039,0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3,900股;同意30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93%;反对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89%;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7、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62,045,569股;同意162,045,4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3,900股;同意3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董楚、郭琼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029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主动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对3名主动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34,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07,725,100股变更至507,190,6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07,725,100元减少至507,190,600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或信函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异议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债权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4月1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9:00-17:00

2、申报材料送达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卓越城一期一栋三楼306A

3、联系人:伍娜

4、联系电话:0755-23818518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 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030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超过1%的公告

股东珠海格金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格金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格金六号”)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8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

2、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收到格金六号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情况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情况

二、备查文件

格金六号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031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不谋取公司控制权的

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亚制程”)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格金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格金六号”)、维也利战投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维也利”)、湖南湘材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湘材新材料”)签署的《关于不谋取新亚制程控制权的承诺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格金六号关于不谋取新亚制程控制权的承诺函

为维持新亚制程控制权稳定,保障新亚制程的持续经营,我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诺:自衢州保信央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保信央地”)取得新亚制程董事会多数席位之日(即新亚制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提交审议的相关议案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除与保信央地、新亚制程协商一致的情况外,我方及我方控制的主体将不会谋求新亚制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也不以与新亚制程其他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之间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类似协议、安排等其他任何方式谋求新亚制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且不会协助或促使任何其他方通过任何方式谋求新亚制程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

二、维也利关于不谋取新亚制程控制权的承诺函

为维持新亚制程控制权稳定,保障新亚制程的持续经营,我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诺:自保信央地取得新亚制程董事会多数席位之日(即新亚制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提交审议的相关议案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除与保信央地、新亚制程协商一致的情况外,我方及我方控制的主体将不会谋求新亚制程第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也不以与新亚制程其他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之间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类似协议、安排等其他任何方式谋求新亚制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且不会协助或促使任何其他方通过任何方式谋求新亚制程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

三、湘材新材料关于不谋取新亚制程控制权的承诺函

为维持新亚制程控制权稳定,保障新亚制程的持续经营,我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诺:自保信央地取得新亚制程董事会多数席位之日(即新亚制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 会议提交审议的相关议案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除与保信央地、新亚制程协商一致的情况外,我方及我方控制的主体将不会谋求新亚制程第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也不以与新亚制程其他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之间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类似协议、安排等其他任何方式谋求新亚制程第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且不会协助或促使任何其他方通过任何方式谋求新亚制程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3]第025号

致: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了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

贵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年2月15日15:00,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按照前述通知,在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信达律师审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经信达律师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由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并发布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4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5,904,859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放弃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下同)的10.8615%,其中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9,60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贵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经信达律师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7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6,140,71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800%,其中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84,30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认证。

综上,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11人,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2,045,569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415%。其中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13,90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3%。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贵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

信达律师认为,上述人员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信达律师验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为《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方式)、《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方式)、《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方式)、《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以及《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上述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贵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资料,贵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当场公布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汇总表》。

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有效通过。其中,相关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信达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以下无正文)

附件: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汇总表

1.累积投票议案

2. 非累积投票议案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信达会字[2023]第025号)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签字律师:

林 晓 春 董 楚

郭 琼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