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能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3-05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能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中能汽轮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公司)地处的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号大街和 18 号大街,均属于杭州市钱塘新区下沙区域内正在实施的有机更新地块。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中能公司投资建设新生产基地的议案》,中能公司启动企业整体搬迁工作,拟在杭州钱塘新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前进智造园区投资建设新生产基地。
2、根据杭州市钱塘新区东部湾新城开发建设工作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能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与杭州东部湾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签署《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协议》。
3、本次搬迁补偿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杭州东部湾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
乙方:杭州中能汽轮动力有限公司
2、迁建土地、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所属宗地 1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18号大街855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666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房屋总建筑面积为11024.82平方米。
乙方所属宗地2位于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22号大街18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164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房屋总建筑面积为12933.09平方米。
3、补偿安置方式
乙方同意企业搬迁,土地由甲方有偿收回。经协商,本次搬迁补偿安置方式为货币补偿。
4、搬迁期限
乙方同意在2026年2月6日前腾空所有被搬迁房屋,并移交甲方。
5、搬迁补偿金额及支付方式
本次搬迁补偿由房地产和装修及附属物补偿费、设备搬迁补偿费、搬迁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费(含职工安置补偿费、经营性损失等)、签约奖励和容积率补贴奖励构成。
乙方所属宗地1的搬迁补偿资金为8793.6万元,奖励与补贴资金为668.05万元,合计搬迁补偿金额为9461.65万元。
乙方所属宗地2的搬迁补偿资金为9782.81万元,奖励与补贴资金为978.24万元,合计搬迁补偿金额为10761.05万元。
以上两个地块合计搬迁补偿金额为20222.70万元。
本次搬迁补偿资金将根据中能公司在前进智造园区的拿地进度和实际搬迁进度分期补偿到位。
6、其他
1)乙方在建设过程中遇到资金筹措问题需要甲方提前支付部分款项的,由乙方提出申请并经甲方研究决定后,甲方可对剩余未付款项的支付数额、期限等做出统筹安排和调整,双方应就此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收回地块涉及房地产、设备等各类残值由乙方进行处理的,可在履行期间签订补充协议,具体明确相关权利义务。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能公司签订的搬迁补偿协议是为了配合企业所在钱塘新区东部湾新城开发工作需要,同时中能公司新基地项目正按计划有序执行,整体搬迁已经做好提前规划,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和经营。对于中能公司收到的搬迁补偿款,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搬迁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能公司《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