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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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届满并拟继续减持的公告

2023-0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74 证券简称:快意电梯 公告编码:2023-003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届满并拟继续减持的公告

公司股东鹤壁市合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鹤壁市合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生企业”)首期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减持前,合生企业持有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5,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0%),此次减持公司股份 10,486,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1%)。 减持后,合生企业持有公司股份 5,01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

2、合生企业拟继续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01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

现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届满的情况说明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30日在公司指定

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

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爱文女士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鹤壁市合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生企业”)持有公司股份15,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0%),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即2022年7月30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0%)。其中: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22年11月19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公告编号:2022-053),截至2022年11月18日,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经过半,合生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1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

2023年2月14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截至2023年2月13日,合生企业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55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5%)。

2023年2月15日,公司收到了股东合生企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注1:减持均价及占总股本的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2:占总股本的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事项说明

1、合生企业的本次减持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严格遵守 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合生企业不存在违 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股东继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情况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鹤壁市合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合生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方式及比例:合生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减 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01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其中: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股东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合生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中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合生企业在承诺期36个月内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该承诺已于2020年3月24日到期履行完毕。

(2)持股意向及减持的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其将视财务情况和资金需求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或减持。在锁定期满后2年减持公司股份的,每年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上述减持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公司承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需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生企业在承诺期内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该承诺已于2022年3月24日到期履行完毕。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相关承诺。

2、本次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合生企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