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送达公告
李建新(身份证号:1201071966******11):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因你对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修订)《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有关规定,我局拟决定对你给予警告,处以九十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2号),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领取前述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对我局拟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可在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申请陈述和申辩,也可申请举行听证。逾期即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我局将按照前述告知书认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对你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
黑龙江证监局
2023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