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3-003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6日以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情况特殊,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2023年2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参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尚未正式颁布及生效,若《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与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存在不相符之处,公司将根据正式颁布及生效的规则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依法调整《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以使其符合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确定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募集资金总额及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2)授权董事会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但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3)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本次发行前调整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但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4)授权董事会签署、制作、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相关文件、合同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等)和申请文件,并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
(5)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后办理章程修改、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发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以及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6)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时,可对拟投入的单个或多个具体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减;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按照募集资金项目的轻重缓急具体安排和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在募集资金项目实际使用资金数额小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时,可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7)授权董事会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工作;
(8)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
(9)如后续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的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限售期等向特定对象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事项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相关事项,并对相关申请文件及配套文件作出相应补充、修订和调整,继续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
(10)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等相关文件与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存在不相符之处,授权董事会根据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调整相关文件,以使其符合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11)办理除上述第(1)至(10)项授权以外的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在获得本议案所载各项授权的前提下,除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将本议案所载各项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以及其授权之人士行使;
(13)上述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已于该期限内取得证券监管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5)。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3-004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6日以邮件及电话形式通知全体监事。因情况特殊,经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监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2023年2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3-005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3月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6日
至2023年3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或信函)地点: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江苏省如皋市丁堰镇皋南路999号,邮编:226521,传真号码:0513-80296666-8059)
(三)登记时间: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2日(9:30-11:30;14:00-16:00)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一切费用自理。
(三)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丁堰镇皋南路999号
联系电话:0513-68169482 传真号码:0513-80296666-8059
邮编:226521 联系人:付冬情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