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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3-0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度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被担保人名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具体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通动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动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聚兴华通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兴华通”)。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神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神力”)拟向其全资子公司北京神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神椽”)、唐山神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神力”)。

● 2023年度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6.5亿元担保总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亿华通动力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0万元;为成都动力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750.69万元;为聚兴华通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0元;亿华通动力为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6662.47万元;上海神力为北京神椽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0元,上海神力为唐山神力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0元,合计担保余额7413.16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子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形。

● 本次担保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对外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3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3亿元的综合授信等融资额度。上述融资额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质押、保理、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共享上述额度。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2023年度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6.5亿元担保总额。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留置、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担保及适用法律法规项下的其他担保形式。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可以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调剂;如在额度生效期间有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对该等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分配使用。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之相关的其他手续)。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相互提供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或公司下一次审议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授信、担保额度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召开之日(以时间在先者为准)止,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二)成都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三)北京聚兴华通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四)北京神椽科技有限公司

(五)唐山神力科技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相关方签署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四、相关审议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以保证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为保证2023年度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对担保对象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项目建设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偿债能力良好,取得一定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对公司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是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对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良好促进作用。公司(含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可保证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该事项的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仅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总余额为7413.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2.56%、2.05%,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8日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管理制度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及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34号),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批准,公司发行17,628,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已于2023年1月12日在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公司H股股票中文简称为“億華通”,英文简称为“SINOHYTEC”,股票代号为“0240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联席全球协调人已于2023年2月3日根据资本市场情况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合计涉及670,450股H股(以下简称“超额配售股份”),上述超额配售股份已于2023年2月8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股票上市交易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上述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99,891,387股,增加至118,189,837股,注册资本由99,891,387元,增加至118,189,837元。

二、关于修订《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情况

根据前述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联交所主板上市后股本增加等公司实际情况变化,及近期法律法规更新情况,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有关接受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公司采用内地的会计及审计准则以及聘用内地会计师事务所的咨询总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修订了《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公司章程》修正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事宜。

三、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新修订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四、《关于修订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则》《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8日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禾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是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对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良好促进作用。公司(含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可保证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该事项的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18日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A股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具体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47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630,52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6.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5,137.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671.0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466.93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466.93万元。该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BJA90594号《验资报告》。

(二)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7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该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850,991股,发行价格为235.02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04.8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766,650.8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233,253.97元。该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13号《验资报告》。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7日、2021年8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二、募投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该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如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该次发行募集资金扣减财务性投资后的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2年3月,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截至2022年10月14日,公司已将前次暂时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授权及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具体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获取一定的理财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产品的收益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2023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进行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所以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亿华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获取一定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8日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及不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及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的议案》,现将其中关于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及不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基本情况

根据香港联交所于2010年12月10日刊发的《有关接受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公司采用内地的会计及审计准则以及聘用内地会计师事务所的咨询总结》,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发行人自2010年12月15日起获准许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财务报表,并由经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采用内地审计准则为提供审计服务。

公司拟自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报告开始,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

二、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对公司的影响

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对公司的业绩或财务状况均不会构成任何重大影响。

三、不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情况

2022年9月15日经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北京”)作为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由于公司的财务报表是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且公司已聘任的审计师大华北京是经中国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为内地注册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所以公司拟仅备一套公司财务报表,并由大华北京单独进行2022年度审计,不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四、修订《公司章程》

鉴于公司拟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和修订,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8日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公允定价为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等方面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9,420.00万元。关联董事张国强、宋海英、滕人杰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进行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必要,不存在利益输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备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1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备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销售产品及相关零部件;向关联方提供或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服务,相关交易价格将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将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谨慎选择与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关联方合作,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及经济效益。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完全依赖上述关联交易,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亿华通上述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系出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行效率及经济效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公司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3-014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3月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B-6号楼C座七层C701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9日

至2023年3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公告已于2023年2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主动申请回避的股东名称:张国强、宋海英、张禾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以及于股权登记日营业时间结束时在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H股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3月8日16:00,信函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B-6号楼C座七层C701室

邮编:100192

会务联系人:鲍星竹

联系电话:86-10-62796418-821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