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2月17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刘贵华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内部规章制度的议案》。
公司对现执行的内部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内部制度从人员管理、业务经营、流程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的标准,从而更好地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优化业务流程,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二、会议审议《公司关于控股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作为关联董事的刘贵华先生、程诚女士、王涛先生、文琼尧女士、姚迪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对上述购买资产事项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控股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关于控股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的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3月6日在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2月17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金华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交易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同意控股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的关联交易。
二、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公司为提高企业凝聚力,提升对高精尖技术人才的吸引力,助力公司打造高科技产业集群,拟以自有资金向安徽祺祥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祺祥居置业”)购买面积约48,200平方米的住宅(暂估,最终以实际成交面积为准),此次交易金额预计不高于19,000万元(暂估,具体与实际成交金额为准)。
2、祺祥居置业是公司控股股东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属于同一控股股东控制下的其他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祺祥居置业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董事会表决情况: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关于控股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的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关联董事的刘贵华先生、程诚女士、王涛先生、文琼尧女士、姚迪女士需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董事会对上述购买资产事项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此项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马长安先生、张华平先生、张璇女士对上述关联交易予以了事前认可,并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同意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表决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生效。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祺祥居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蚌埠市沫河口工业园区汇智大厦302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胜
成立日期:2016年8月5日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产中介;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屋租赁;家政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广告的制作、发布、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安徽辉隆汇元集团有限公司出资800万元,持股比例100%。
失信被执行情况:祺祥居置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祺祥居置业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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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述关联法人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等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此次购买的住宅坐落于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镇,东临镇政府,北邻宁洛高速、蚌五高速,交通便利。小区占地约58亩,规划建筑面积8.2万平方米。本次购买面积约48,200平方米的住宅,此次交易金额预计不高于19,000万元。
上述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没有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交易标的市场价值的初步评估结果,经双方协商确定,此次交易金额预计不高于19,000万元。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意向协议主体:
甲方:控股公司(安徽海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辉隆集团五禾生态肥业有限公司、安徽辉隆瑞美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祺祥居置业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合计面积约48,200平方米的住宅(暂估,最终以实际成交面积为准)。
(三)交易价格:经协商一致,此次交易金额预计不高于19,000万元(暂估,最终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四)价款支付方式:分批次付款。
(五)协议生效:协议自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六)交付时间安排:拟在后续的相关协议中约定。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其他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七、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香精香料、复合肥及农药原药生产基地均毗邻此次购买住宅区,购买后用做职工宿舍,解决外地职工住房问题,有利于提升员工归属感,提高企业凝聚力,确保公司能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助力公司打造高科技产业集群。此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当年年初至公告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辉隆股份与关联人(包含控股股东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4.42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马长安先生、张华平先生、张璇女士对上述关联交易协议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通过对公司提供的议案等资料的审核,认为本次控股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后发表意见如下:此次控股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公司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因此同意《公司关于控股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3月6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3月6日(星期一)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3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27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 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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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三)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四)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登记地点: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登记时间:2023年3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634360
传真号码:0551-62655720
联系人:董庆 徐敏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
邮政编码:230022
(二)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授权委托书及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56”;投票简称为“辉隆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3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3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单位(个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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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回 执
截止2023年2月27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____股,拟参加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3年3月1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