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办理解除可交换债券担保
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57 证券简称: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临2023-00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办理解除可交换债券担保
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集团)通知,中石油集团已完成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8中油EB)的摘牌,并拟于近日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中石油集团2018年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标的股票为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发行规模为200亿元,期限为5年,中石油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820,000,000股标的股票划转至“中石油集团-中信建投证券-17中油E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以下简称18中油EB专户)。
鉴于中石油集团已完成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到期赎回及摘牌工作,中石油集团与18中油EB的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601066;港交所:6066)拟申请将18中油EB专户中全部剩余未交换的3,819,948,462股标的股票划转回中石油集团证券账户。
截至本公告日,中石油集团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147,103,617,108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0.38%;18中油EB专户持有本公司3,819,948,462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9%。本次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完成后,18中油EB专户中的3,819,948,462股本公司A股股份将划转至中石油集团证券账户,18中油EB专户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中石油集团证券账户将持有本公司150,923,565,570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2.46%。本次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中石油集团后续办理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