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23-009
债券代码:128053 债券简称:尚荣转债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22年3月31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豫1002破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许昌市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许昌市立医院合并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2、2022年4月6日,许昌市立医院管理人向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债权申报通知》要求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许昌市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许昌市立医院三家的债权人应于2022年5月20日24时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公司于近日收到河南省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豫10民破终3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情况概述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大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司*铭、阎*臣、李*雨、刘*华、牛*红、魏*平、袁*、宁*铧、孙*楠、晁*伟、李*慧、杨*娜、刘*霞、赵*华、谢*侠、毛*英、孙*峰、胡*锋、孙*丽、樊*鸽、张*方、丁*璞、张*、李*贝、芦*涛、任*瑞、杨*、刘*勃、王*、罗*、张*航、彭*辉、万*人、马*、白*召、秦*梅、李*、宋*亭、徐*华等债权人因不服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2021)豫1002民破3号民事裁定,向河南省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届满后,河南思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郑州海鑫投资有限公司、刘*霞、杨*娜、王*、罗*、李*贝、芦*涛、杨*、刘*勃、任*瑞等11位债权人申请撤回复议,河南省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准许。河南省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
河南省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裁定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与许昌市立医院、许昌市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合并破产认定的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1、撤回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2021)豫1002民破3号民事裁定。
2、发回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重新审查。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
该终审裁定延缓了许昌二院破产重整的进度,增加了破产重整的不确定性。为此,公司初步对许昌二院的应收款进行单项减值测试,2022年度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约12916.28万元,对公司本期业绩有较大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破产重整事项进展情况,积极主动通过各种合法途径维护公司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河南省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民事裁定书》(2022)豫10民破终3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