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0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晨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晨丰”)。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晨丰向江西瑞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赛湖支行(以下简称“江西农商银行”)申请的本金为1,500万元和3,500万元的两笔借款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晨丰所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全资子公司江西晨丰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与江西农商银行签订两份《保证合同》(以下分别简称“《保证合同一》”“《保证合同二》”)。

被担保人:江西晨丰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西瑞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赛湖支行

保证金额:1,500万元、3,5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上市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4月22日和2022年5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拟为各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1,000万元的担保;在担保总额的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授信额度内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江西晨丰科技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81MA39UQJX6H

(三)成立时间:2021年03月12日

(四)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经开区智造小镇天华园

(五)法定代表人:陆伟

(六)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五金产品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数据来源江西晨丰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九)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江西晨丰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一》: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

(1)本合同担保的每笔借款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自每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时起至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2)单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保证期间自最后一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3)如江西农商银行根据合同之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则保证期间为自江西农商银行向借款人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三年。

3.保证金额:1,500万元

4.保证范围:[2023]瑞农商银流借字111482023021510030001号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法律文书指定履行期间的迟延履行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江西农商银行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江西农商银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二)《保证合同二》: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

(1)本合同担保的每笔借款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自每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时起至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2)单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保证期间自最后一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3)如江西农商银行根据合同之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则保证期间为自江西农商银行向借款人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三年。

3.保证金额:3,500万元

4.保证范围:[2023]瑞农商银固借字111482023021510040001号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法律文书指定履行期间的迟延履行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江西农商银行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江西农商银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预计额度范围内。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31,9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6.31%,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0日